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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18-03-20 16:34
  • 来源: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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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月1日起至2017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权限,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本局的主动公开目录,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截至日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①机构设置、工作职能、领导分工、联系方式;②规范性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③行政许可的事项的概述、法定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材料、前置条件等;④工作动态信息;⑤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截至2017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的信息共1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公开形式

1.海丰县政府门户网;

2.办证窗口、办证指南;

3.宣传资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秘书股负责,工作经费主要是建设公开栏、软硬件升级、维护、更新费用,以及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印发资料)。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局2017年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新的一年,我局将继续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有序地推进海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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