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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8-03-20 16:23
  • 来源: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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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海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部分组成。

    2017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服务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核心,围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五大领域,构建起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的食品药品监管阳光政务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度和审批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及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各责任股室按职责及时提交应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准时

    (二)依法公开信息强化核查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梳理公务产生的信息,对按规定需要公开的,及时在网站或媒体等公开。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通过制度的完善,进一步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复核,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落实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的学习制度,组织有关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提高工作人员运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处理水平,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本机关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包括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投诉举报行政许可,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资金使用等项内容,全年共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65余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本机关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本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人员不足,由于编制、人员素质等限制,适合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不多;二是公开信息方式创新不足,形式还比较单调;三是宣传工作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推动阳光政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加大网站发布、微信推送力度,提高受众面和知名度。三是强化食品药品宣传信息资源的共享,真正形成网站食品药品宣传的合力;增进公众参与互动,提升食品药品安全议题与舆论的引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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