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底部
  • 政务微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分享到:
海丰县林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2018-03-20 16:00
  • 来源: 县林业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2017年,县林业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和《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海丰林业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始终坚持明确职责,落实到位的工作要求,制定了《海丰县林业局阳光政务环境专项工作方案》,规范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发布,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

(二)加强教育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林业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等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学习,增强对我局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内容和范围、方式和程序等的系统认识,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突出重点环节,勇于担当责任。一是配合县政府进行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二是做好与县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工作,提高网上行政许可办结率。三是结合林业部门实际,配合县编办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权责清单梳理,及时更新、公布部门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内容。我局在海丰县党政信息网站发布了《海丰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县林业局部署2017年林业工作》,对部门基本情况、收支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和年度工作计划等情况向全社会公开。

(二)详细答复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和网民的网上问政。我局2017年共收到提案两件,网上问政函一件,分别是对保护大云岭环境卫生和加强公平水库水资源保护的建议,以及网民发出的“重视海丰绿化”的留言请求,我局根据职责权限和实际规划均做出具体答复和情况报告。

(三)运用好海丰县党政信息网、汕尾日报、海丰新闻等公共平台及时发布林业工作动态,尤其在植树节和清明防火期间加强对文明祭祖的宣传力度,引导教育群众共同投入到爱绿护绿的行动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7年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两宗,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条例依法依规处理,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原因分别为申请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或申请资料不完善,接我局告知书后均没有补充所缺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向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任何收费,因此不存在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诉讼的案件三宗,两宗均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一宗还在审理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较上一年有了较大的进步,但在拓宽公开渠道和完善工作制度上有待改进。

(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增强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和政务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途径。进一步做好三大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介,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加快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组织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核、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

海丰县林业局      

2017年3月12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