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按照上级及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条例》规定,海丰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经局同意,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局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局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及市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内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由抓线副局长任组长的海丰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从而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不断完善我局在海丰县政府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能按《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海丰党政信息网、局网站、海丰日报、海丰电视台、局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局政务信息。
(一)网站。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局网站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61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信息51条。
(二)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海丰报、海丰广播电视台、海丰县党政信息网、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环境整治等情况。
(三)局政务公开栏。2016年主要在公开栏上公开的有: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行政审批(许可)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及局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向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和诉讼申请。
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进展顺利,但通过开展自查,我们也深知同社会各界及群众的需求和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公开内容还有待丰富。目前,我局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有关规定、计划、方案及决策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改进。二是公开形式还有待多样化。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制约,我局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所有信息除网站、公开栏公告、环保窗口等形式公开外,其他更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形式还不够多样。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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