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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文体旅游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2016-03-31 17:50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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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县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本单位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活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现将我局2015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局的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及时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局先后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根据“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队),确保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工作操作,提高公开质量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关注内容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同时,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特别是以县文体旅游局名义印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二是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实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网上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并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提高行政服务能力。
    (三)加强《条例》学习,扩大宣传范围。
    为更好的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我局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理论学习;同时,充分利用张贴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和开展学习会等方式方法,广泛开展《条例》知识普及,全面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5年,我局通过海丰县党政信息网和海丰报、海丰县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公告公示和文艺、体育活动等政务信息共56条。其中:公告公示类7条,政务动态类5条,活动新闻类43条,其他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针对以上的不足,我局将继续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有关规章和文件,完善网上服务平台工作,提高公众服务能力,推进我县文体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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