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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10 10:42
  • 来源: 海城镇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海城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通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重点推进关键领域信息及政府决策公开,并不断深化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与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已落实各项基础工作,但仍存在提升空间,具体表现为:一是缺乏专业信息管理人才,致使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内容不够详实;二是群众参与度及互动性不足,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的疑问与建议,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三是网站建设的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不利于基层群众便捷地查阅所需信息。下来我镇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质量秉持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准则,认真梳理、核准规范信息内容,做到及时发布、定期更新,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强化自主学习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与质量,增强法治意识及服务理念。是创新工作方式。在巩固宣传栏、报刊等传统公开途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公开新渠道,从公开思维向传播思维转变,开创全民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是强化监督管理主动接受镇人大及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内部与外部监督的协同作用;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海城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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