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hf.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丰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发布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征地信息、环境保护、教育、养老、医疗服务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8099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869条,“五公开”信息36条,网站总访问量达到301多万次;“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545条,订阅数7609。加强对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的解读,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49篇,同时,依托“互动交流”平台,共办理留言394条,开展“在线访谈”10期,答复网友留言24条,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对群众申请及时办理答复,切实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度全县共办理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9宗,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全部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录入及时率达到100%。其中,发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政务新媒体备案流程,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2023年,新增规范性文件11件,新增失效3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计81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坚持以集约化平台为公开线上第一平台,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模式。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调整、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2023年,新开设专栏专题5个,确保各类专项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优化细化量化考核标准,通过考核提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智能和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动态监测,实现了全年安全运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优化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有些乡镇、单位专职固定的政务公开联络员,在换岗时也没有进行有效交接,导致业务经常性不熟,信息公开内容和时效得不到保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机制等仍需进一步规范,个别乡镇和部门政务信息发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未能综合运用“技术手段+人工检查”方式检查发布信息,做好政务公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来,我县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配强配齐人员队伍,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规范运行。持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日常巡查力度,通过开展季度通报,切实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审核责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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