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丰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安海丰”微信公众号发布县公安局各项工作信息,在海丰县政府网站办事服务栏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便民服务和咨询电话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推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和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利用各类专业化平台,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平安海丰”新媒体发布信息218条,通过政府信息网发布政策文件3条、通知公告16条、工作动态78条、人事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县公安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有工作目标,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新媒体的矩阵建设和日常监管要求,大力推进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全县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工作效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平安海丰”双微平台,主动听取群众对全县公安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12345热线平台建设,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3年,我局累计受理业务工单2103件,已办结1967件,满意率91.34%,至今未出现逾期情况。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2条,均按时受理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也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部门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新期待,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还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来,县公安局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做好以下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更新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工作,落实责任和人员,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及时、持续、高效开展。三是加强便民互动,及时高效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对海丰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县公安局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海丰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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