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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推荐评选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 2023-01-18 10:18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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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评选表彰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汕尾委办字〔2022〕80号)的文件精神与工作要求,通过民主推荐,研究审批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推荐县水务局、附城镇人民政府、海丰县云水环保有限公司三个集体作为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推荐陈小劲、蔡碧霞、黄艳阳、游强、叶军声、陈景冰、余德健、蔡德扬8名同志为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一、候选对象

  (一)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

  1. 海丰县水务局

  海丰县水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管好水、治好水、用好水”的工作思路,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大力推动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取得系列成就,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利支撑。

  2. 附城镇人民政府

  附城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美丽、宜居宜业”为目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各项中心工作。通过党建引领,凝聚绿色“主线”,严格落实“河长制”“山长制”“路长制”,绘就“红+绿”乡村振兴的美丽蓝图;坚持治水、治气、治土、治山、治城一体推进,构筑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从严整治,守住生态“红线”;深挖文旅融合、写好生态文章,打造一村一“盆景”,串联“盆景”变“风景”,绘就生态文旅融合新“图景”。

  3. 海丰县云水环保有限公司

  海丰县云水环保有限公司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厂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公司凝聚力、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建立绩效考核,提升工作积极性等方式,以最大的决心,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全面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出水水质的达标排放,对县城环境保护作出显著贡献。

  (二)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

  1. 陈小劲,男,汉族,大学专科学历,1973年9月出生,1993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海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小劲同志在海丰县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的过程中,始终牢记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工作任务,坚持深入基层调研水质水情。在开展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中,陈小劲同志兼任东溪河水质达标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通过坚持会商研判、密切跟进水情、定期巡河督导,压实“县、镇、村”三级水环境保护与管理责任,推动重点工程建设,破解了攻坚形式的被动局面,实现东溪河水质的根本改善。

  2. 蔡碧霞,女,汉族,大学学历,1972年3月出生,1987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海丰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蔡碧霞同志任副县长以来,负责林业、水务、供水、气象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与污染防治攻坚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好分管职能内的环境保护工作,为县域内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作出较大贡献。通过坚持精准施策,全力打赢治水攻坚战,在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推动重点管网工程建设与修复、规范管理、强化执法巡查等方面发挥较大作用。

  3. 黄艳阳,男,汉族,大学专科学历,1975年10月出生,1995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海丰县海城镇党委副书记,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镇长。黄艳阳同志以保障人居环境和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抓手,通过开展系列环保工作,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了自然资源,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全镇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海城保护环境新风尚逐步形成。同时组织开展摸排整治“散乱污”企业,清退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加强镇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及时调查处理回复群众涉环保信访问题,使镇区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4. 游强,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4月出生,2015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游强同志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来,一方面加大对辖区涉环保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组织镇执法队伍开展对禁养区养殖场的清理整治,另一方面在推动东溪河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中,聚焦攻坚城东镇境内后林排洪和黄旦河两条重要支流,多实地调查并参与研究采取一系列可行措施提升水质,顺利达成支流水质预定的工作目标,为东溪河水质达标发挥积极作用。

  5. 叶军声,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6月出生,2010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海丰县梅陇镇党委副书记,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镇长。叶军声同志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通过着力推动首饰产业集约发展、指导实施过渡期整治措施、推动园区治污基础设施建设、铁腕重拳整治“散乱污”、密切跟进镇区环境整治进展情况,为“中国首饰之都”的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6. 陈景冰,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1月出生,2001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海丰县公平镇党委书记。陈景冰同志坚持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做到靠前指挥,带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全力以赴奋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快速打赢日兴河整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常态监管保护等方面均有较大工作成效,为长效推进镇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营造全员参与、环保共建的浓厚氛围作出较大贡献。

  7. 余德健,男,汉族,大学学历,1991年11月出生,2015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余德健同志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来,身先士卒、主动作为,始终冲锋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沿阵地,全力推动东溪河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依托可塘镇五罗易涝区综合整治工程、东溪河可塘段(黄厝港-五罗)片区农业面源整治项目和陇东排洪整治工程等项目,强化东溪河干支流工程措施整治,重拳整治清理禁养区畜禽养殖,推动非禁养区内养殖户转型升级,开展鱼塘尾水试点治理项目。在推动整治工业面源生态治理绿色生产,加强辖区内雨污管网基础配套建设,优化镇域产业空间布局,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全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方面均有亮眼表现。

  8. 蔡德扬,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12月出生,2002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执法一大队队长。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蔡德扬积极投身抗疫行动,多次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重点防疫单位以及污水处理厂等末端治理环节的专项检查行动,同时加强了日常巡查过程中对企业防疫情况的检查督导,保障了海丰县境内至今未出现生态环境领域涉疫风险外溢的情况。积极参与国考断面水质攻坚,多次参与东溪河国考断面达标专项执法行动,整合县、镇执法力量依法治污,在“散乱污”整治、支流水环境问题排查,涉水企业监管,协同沿岸各镇政府及技术支撑单位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处理指导和监管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二、反映情况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9日(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海丰县人民政府反映情况。

  地址: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五股

  电话:6600035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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