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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东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汕尾市市本级2024年度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施方案》要求,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拟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东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以内。
二、工作内容
本次确权登记,重点明确东溪登记范围内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记载登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
本次登记范围涉及海丰县可塘镇、大湖镇、赤坑镇、陶河镇、城东镇和陆丰市潭西镇、上英镇、星都经济开发试验区。
三、其他事项
东溪登记范围内所涉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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