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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丰县非法集资举报受理途径的公告
  • 2024-09-30 15:27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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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县正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为广泛收集海丰县内非法集资活动违法犯罪线索,现公布海丰县非法集资举报途径。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整理宣传单张、海报、合同、协议等有关佐证材料,向非法集资活动发生地的金融管理、公安部门反映情况。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活动,共同守护“钱袋子”。

  一、非法集资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可归纳为“三性”:

  (一)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

  (三)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当前非法集资集中领域

  (一)投融资领域:民间投融资中介、第三方财富管理、“伪私募”“伪金交所”、金融领域非法中介、理财、股权众筹等领域。

  (二)传统领域:养老、涉农、商贸服务等领域。

  (三)新兴领域:虚拟货币、区块链、文化旅游、影视投资、解债服务等领域。

  (四)打着各种旗号的非法集资活动:以假冒、挂靠央企、国企、中直、事业单位和打着“产登公司”“拍卖公司”等幌子非法集资。

  三、海丰县非法集资举报受理途径

  县处非办举报电话:6600676;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电话:689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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