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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拟符合贴息项目企业/个体名单公示
根据《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丰县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府办函〔2024〕95号)文件规定,经组织申报、银行机构初核、项目实施主体复核,2024年第一季度全县共计63个企业/个体符合贴息项目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股反映,来电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6月25日
联系方式:0660-6600676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海丰县人民政府
邮箱:hfjrg0660@163.com
附件:海丰县拟符合贴息项目企业/个体名单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海丰县拟符合贴息项目企业/个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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