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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县开展“百千万工程”工作调研和《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 2024-08-16 20:16
  • 来源: 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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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雅红率队到我县开展“百千万工程”工作调研和《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肯定我县“百千万工程”推进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海等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前往联安镇,实地考察“百千万工程”、农文旅业态发展、碧道碧带、幸福河湖建设及海堤生态化改造、乡村振兴“连线成片”建设情况;前往附城镇新山村代表联络站,与海丰各级人大代表交流,听取代表关于“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等工作的意见建议;还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了解海陆丰红色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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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海丰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要求,聚焦党建引领“百千万工程”五大行动,在绿美生态建设中抓牢抓细“规划、机制、保障”三件套,在“绿”字上精准发力,在“美”字上探索创新,不断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擦亮“绿美+文旅+体育”海丰名片,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样板。
  刘雅红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并进一步优化配套设施和服务水平,吸引游客、拉动消费,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多丰收。要进一步美化水景观、水文化,提升河道沿岸景观,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推动环保意识转化为社会共识和集体行动。要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的平台作用,使代表联络站成为听取选民群众意见的“民意窗”、为民排忧解难的“连心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站”和代表履职行权的“监督岗”,构建“代表常在、群众常来、实事常办”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常态”。要发扬好红色传统,传承好红色基因,利用好红色资源,做好保护开发,推动乡村振兴和老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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