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底部
  • 政务微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分享到: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高新区标准厂房招商方案的通知
  • 2022-12-14 15:24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府办函〔2022〕2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高新区标准厂房招商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汕尾高新区标准厂房招商方案


  为加快汕尾高新区标准厂房投入使用,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进一步推动园区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加快省级电子元件及显示器件特色园区建设,做大做强产业转移主平台,有效利用标准厂房招商引资,特制定此招商方案。

  一、标准厂房基本情况

  本方案所称标准厂房是指汕尾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公司)投资建设的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高新区标准厂房项目总投资2.84亿元,占地面积共38559㎡,总建筑面积86636.55㎡,其中标准厂房6栋,配套宿舍1栋,厂房可出租面积65887.05㎡,配套宿舍15267.52㎡(精装修),可出租宿舍228间(每间实际使用面积36㎡)。标准厂房的用途是工业生产和生产性服务经营,以及新业态新产业新经济的孵化、研发、办公等。

  二、招商方向及准入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汕尾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租用标准厂房: ①属于节能、环保、高新产业的; ②属于高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 ③属于先进制造业领域的; ④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

  (二)投资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三)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废水、废气及其它废弃物须达标排放,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四)企业与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五)标准厂房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投产运营,按照《项目投资协议》约定投产后第二年主营业务收入高于2000万,并完成上规。

  (六)承租企业租赁面积一般不超过3000平方米/家,特殊需求采取“一事一议”另行商议。

  三、 租金及管理费用

  标准厂房租金每月12-15元/平方米(按楼层定价),配套宿舍每月15元/平方米。为了规范标准厂房物业管理,由高新区公司对标准厂房实行统一物业管理。租金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租金及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四、优惠政策

  (一)按照《汕尾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汕府〔2022〕42号)的相关规定,承租方享受标准厂房租金30%优惠补贴。

  (二)进驻标准厂房的企业首年免租。完成上规且税收强度达到230元/平方米以上的企业,当年免收租金。在首年免租期达到以上条件的企业,第二年享受免租优惠。享受免租期最多不超过两年。

  此项优惠政策适用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入驻标准厂房的项目。

  (三)对科技含量高、品牌效益好、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奖补。

  (四)承租企业可以通过租赁取得使用权,后期通过购买取得产权。厂房价格按资产评估价确定。

  (五)标准厂房承租企业同等享受国家、省、市各项产业优惠政策。

  五、退出机制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高新区管委会有权单方面解除项目投资协议,并要求高新区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的厂房及附属设施,一切损失由企业承担。

  (一)签约后超过3个月不进行设备安装或超过约定投产时间3个月不投产的。

  (二)停产、停业超过6个月的。

  (三)投产后第二年未完成上规的。

  (四)存在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公约规定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汕尾高新区成立标准厂房招商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制定招商计划,尽快引进项目入驻。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分析研判工作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二)落实责任分工。汕尾高新区标准厂房招商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高新区公司负责。市投促局、各地招商中心做好标准厂房的宣传及优质项目荐引。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确保国家、省、市各项产业、科技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三)创新招商方式。创新招商方式,通过领导招商、中介招商、推介招商、网络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方式,推进标准化厂房的招商工作,促使标准厂房尽早发挥效益。

附表:

汕尾高新区标准厂房基本参数及租金标准

位置

楼号

层数

总面积

出租面积

层高

荷载

租金

(㎡)

(㎡)

(m)

(kg/㎡)

(元/月˙m2

标准厂房二期

1#

1楼

11246.6

2249.32

6

750

15

2楼

2249.32

4.3

750

14

3楼

2249.32

4.3

500

14

4楼

2249.32

4.3

500

14

5楼

2249.32

4.3

500

12.5

标准厂房三期

1#

1楼

6869.49

1374.83

5

750

15

2楼

1366.35

4.5

750

14

3楼

1373.78

4.5

500

14

4楼

1373.77

4.5

500

14

5楼

1380.76

4.5

500

12.5

2#

1楼

10626.01

2128.45

5

750

15

2楼

2125.82

4.5

750

14

3楼

2120.36

4.5

500

14

4楼

2122.65

4.5

500

14

5楼

2128.73

4.5

500

12.5

3#

2楼

5728.48

1432.12

4.5

750

14

3楼

1432.12

4.5

500

14

4楼

1432.12

4.5

500

14

5楼

1432.12

4.5

500

12.5

4#

2楼

9474.81

2705.44

4.5

750

14

3楼

2705.44

4.5

500

14

4楼

2724.09

4.5

500

14

5楼

1339.84

4.5

500

12.5

5#

1楼

21941.66

3617.46

4.2

500

14.5

2楼

3632.02

3.9

500

13.5

3楼

3718.35

3.9

500

13.5

4楼

3632.02

3.9

500

13.5

5楼

3718.35

3.9

500

13.5

6楼

3623.46

3.9

500

12

合计

65887.05

65887.05

标准厂房宿舍基本参数及租金标准

位置

楼号

层数

宿舍数量

出租面积

层高

租金

租金

(间)

(㎡)

(m)

(元/月˙㎡)

(元/月˙间)

标准厂房三期

6#

3-8层

228

48

3.6

15

720

备注:1. 厂房三期3#首层车库;4#首层车库,第五层一半面积为厂房,面积1393.26㎡。

2. 出租面积最终以不动产权证记载面积为准。

附表2:

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

物业管理费

收费标准(元/月˙m2

标准厂房及标准

1.2

车辆收费

车辆收费标准(元/辆/次)

1小时内

2小时内

2小时以后

每日最高收费

月卡

小型车

免费

5元

每小时加1元

24元

150元/辆/月

大货车

免费

10元

每小时加2元

40元

300元/辆/月

代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月˙m2

执行现行供水公司收费标准

执行现行南方电网大工业用电收费标准

网络通信

执行中国移动100M宽带收费标准

  备注:物业管理费、车辆收费标准为初步测算,具体价格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