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20〕8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
进一步加快5G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进一步加快5G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信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汕尾市进一步加快5G发展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抢抓5G发展机遇,促进5G技术与社会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着力打造5G示范城市,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工作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5G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创新应用为抓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树立互联网思维、跨界思维、生态理念,加强跨行业统筹,合理规划布局,科学配置资源,体系化推进5G产业发展,推动新理念、新技术深入人心,充分发挥5G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推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网络先行、平台支撑、应用牵引、产业带动”原则,明确发展路径,统筹规划,分类推进,以建带用、以用促建、精准招商,推动建设、应用、产业齐头并进,高位推进5G产业良性发展,下好5G时代先手棋,构建城市竞争新优势。
(三)发展目标
以建设高质量5G网络为引领,支持基础电信企业以5G独立组网(SA)为目标,控制非独立组网(NSA)建设规模,全面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力争至2022年,全市建成5G基站5600个,初步建成高速、立体、泛在、智慧的5G通信体系。
以5G+多领域融合应用为重点,推动5G技术在数字政府、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社会治理等垂直领域广泛应用。力争至2022年,全市5G融合应用项目超过100个,建成全省5G应用示范城市,有力提升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水平。
以产业发展为目标,突出招商引资作用,瞄准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优化产业结构,重塑产业格局。力争至2022年,全市落地5G产业项目达到10个,初步建成充满活力的5G产业新城。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5G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以人群覆盖为基本,重点推进人口密集的主城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重点商圈、校园、医院等重要公共服务场所的网络覆盖。以应用场景需求为导向,建立5G网络需求响应机制,做到有需求即覆盖,满足各垂直领域5G应用场景网络覆盖需求。加快数据中心建设、骨干光缆扩容、IPv6升级、千兆光网普及,进一步提高网络容量、通信质量和传输速率,打造“千兆光纤+5G”双千兆网络体系。市电信运营企业、汕尾铁塔公司要适度超前布局,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深化铁塔站址、室内分布系统、通信杆路、管道及配套设施共建共享。2020年,力争建成2000个5G基站;至2022年,全市建成5G基站5600个,基本实现5G网络普遍覆盖,主城区、县城及重点乡镇的5G网络连续覆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电信运营企业、汕尾铁塔公司、汕尾广电网络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大力推进5G+应用场景建设
基于5G增强型移动带宽(eMBB)、超高可靠超低时延(uRLLC)、海量物联(mMTC)三大应用场景,结合数字政府改革、平安细胞工程、红色细胞工程、智慧城市建设、卫生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重大任务,谋划推进一批5G垂直领域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形成综合示范效应。
1.5G+数字政府。加快市民服务广场建设,打造全省领先的“5G+政务服务”智慧大厅和政务服务数据中心,支撑5G+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打造数字化、移动化、智能化的智慧政务平台,推进“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等平台的5G技术适配性改造,推广企业和个人利用5G终端开展高精度信息采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普及政府工作人员5G移动政务应用,实现“不见面”审批、极速办理、高效协同办公,打造一流的政务环境、营商环境。2020年,力争建成3个5G+智慧政务应用示范场景;至2022年,全市建成5G+政务服务大厅4个,5G+政务服务广泛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同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2.5G+工业互联网。加快推动工业企业内部网络IT化、扁平化、柔性化改造,推进企业千兆网络和5G网络普遍覆盖,不断满足企业网络服务需求。推动5G技术、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边缘计算、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推进面向设备维护、智能检修、无人化物流、超高清视频监控、产品质量检测、能源可视化等5G应用场景建设,为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和“数字产品超市”,打造优质数字技术产品发布、供需对接平台,实现菜单式、一站式服务采购,推动供需对接,通过“政府补一点、服务商让一点、传统企业出一点”的方式,普及推广面向中小微企业、模块化、低成本、易部署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在电子信息制造业、电力能源产业、汽车制造业等领域,选取具备典型示范效应的工业企业,按照大、中、小型企业,分类打造若干个标杆示范,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积极推动纺织服装、金银首饰、珠宝、食品、工艺品加工等优势传统行业打造“5G+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推动优势传统产业整体提质降本增效。2020年,启动2个以上5G+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建设;至2022年,全市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达到10个,超过1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3.5G+智慧园区。推动汕尾红草园区、海丰生态科技城、陆丰产业转移园、陆河新河工业园四大产业园区同步规划建设5G+智慧园区,打造高水平的5G示范园区。推进各大产业园区建设一批集成5G微基站、智慧照明、智能监控、环境监测、物联网关、智能广告、充电桩为一体的智慧路灯杆,为园区网络深度覆盖、智慧化管理提供新载体。基于5G技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新型智慧园区管理服务平台,打造5G+智慧安防、智慧能源、智能停车、环境监测、无人驾驶等应用场景,建设集约化、配套完善、拎包入住式的孵化器、创新中心、创业基地等“双创平台”,提升园区服务效能和招商引资、创新创业软硬件环境。支持各大产业园区积极申报国家和省5G示范园区和超高清视频产业园等项目,形成引领示范效应。2020年,启动2个以上5G+智慧园区建设;至2022年,全市四大产业园区建成相对成熟的5G智慧园区,园区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5G+智慧农业。以华侨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园为重点,建设5G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区,构建基于5G网络的智慧农业互联网。在农田数字化系统、农产品种植全过程智能管理与决策系统建设、无人机农田作业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推广基于5G+AI的精准种植/养殖、5G智慧渔业、病虫害智能诊断等新技术应用,推动农业生产精细化,提高农业生产效能。推动5G+智慧水产示范应用,促进水产养殖、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链条有机融合。2020年,启动2个以上5G+智慧农业示范项目建设;至2022年,5G+智慧农业应用场景达到10个。〔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5.5G+电子商务。积极引进大型互联网企业、电商平台与本地传统行业开展合作,引导本地企业依托大型互联网企业引流量、树品牌、拓销路、提产值。以特色农产品、海产品、金银首饰、珠宝等特色产品为重点,推动各类企业、商户利用5G+4K/8K超高清直播互动购物、5G+AR/VR营销、营销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打造本地网红主播、网红产品,提升产品知名度。支持有条件的专业镇建设“5G+直播电商示范基地”,积极组织5G+电商节直播活动。鼓励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利用5G+AR/VR,发展以视频、直播、3D等形式,发展O2O线上线下融合营销模式,进一步提升购物体验,促进消费升级。2020年,全市推广5G+电子商务应用场景2个;至2022年,5G+电商应用场景达16个。〔市商务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6.5G+智慧文旅。建设基于5G技术的“一部手机游汕尾”全真体验平台,开通旅游景区、本地特色吃住行游购娱5G+4K/8K超高清视频、VR/AR体验频道,构建区块链、分销云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全方位推广我市旅游产品,打通线上、线下旅游产品推广销售渠道。以红海湾滨海旅游产业园区为重点,着力打造红海湾“互联网+旅游小镇”,大力支持5G+智慧保利金町湾、5G+智慧红宫红场、5G+智慧玄武山等智慧景区建设。开发基于5G+AR/VR的智慧文旅项目,提升智慧旅游服务体验,打造5G+文旅产业新业态。在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大型公益活动、文创产品展示、语音伴游、信息发布、美景直播等普及5G应用。2020年,启动2个以上5G+智慧文旅示范项目建设;至2022年,5G+智慧文旅应用场景达10个。〔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7.5G+智慧教育。支持汕尾理工、汕尾职院、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华南师大附中汕尾学校、市实验小学等院校5G+智慧校园建设。推广基于5G技术的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在校园安全管理、学生管理、教工人员管理、师生互动方面提升智慧化水平。推广普及“5G双师互动教学”“5G全息投影教学”“5G+ VR/AR沉浸式教学”“5G个性化教学”等应用场景,依托5G网络提升教学体验,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校校通、班班通。2020年,启动2个以上5G+智慧校园建设;至2022年,5G+智慧教育应用场景达到20个。〔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8.5G+智慧医疗。探索推进面向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5G智慧医疗示范点建设,搭建5G智慧医疗示范平台,加快5G在疫情预警、院前急救、远程诊疗、无线监护、移动查房等环节的应用推广。支持汕尾市人民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逸辉基金医院等,率先开展基于5G技术的云护理、远程医疗、医院全流程急救等应用场景建设。逐步推动5G+远程心电、远程问诊、健康咨询等服务联通综合性医院和偏远乡镇(街道)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依托5G技术助推分级诊疗体系构建,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2020年,启动2个以上5G智慧医院建设;至2022年,5G+智慧医疗应用场景达到16个。〔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9.5G+智慧城市。加强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建设5G+城市大脑,依托5G技术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广5G+超高清视频在城管执法、交警执法、车辆运管执法、市场监管执法等领域的应用,构建5G+综合执法体系。推进消防、安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域5G+移动监控、遥控、联网报警等系统建设,普及5G+超高清视频、无人机在移动巡检、执法、预警报警等方面的应用。推进基于5G技术的城市治安监测、行业领域安全监测、气象灾害监测、环保监测、应急救援现场实时动态监测。开发基于微信小程序的5G+举报和监督平台,推动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违规违法举报、远程调解、精准报警报灾,提升政府响应效率,降低社会管理成本,为健全“大数据+网格化+群众路线”工作机制、形成“五治一体”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起,各相关单位分别推动2-3个5G应用场景落地;至2022年,5G技术深度嵌入社会治理各领域,初步建成5G技术应用广泛的新型智慧城市。〔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加快5G产业招商和产业培育
瞄准5G上下游产业,围绕5G智能终端、设备制造、数据中心、研究院、培训基地、智慧产业地产等领域,立足强链、补链、延链需求,“软硬结合”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省级电信运营企业、大型互联网公司到我市投资建设区域性生产调度中心、运营服务中心、云计算数据中心、创新中心和培训基地,积极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5G领域制造业企业,填补产业“空白”,补齐产业“短板”,构建5G产业生态。充分发挥市属国企融资平台、招商引资、城市运营商作用,支持市属国企成立智慧产业投资发展公司,以控股或参股形式,构建5G产业方阵,汇聚应用需求、研发、集成、资本等各方资源,畅通5G应用推广关键环节。着力打造全省领先的营商环境,深化“店小二”服务机制,确保5G产业招商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力争至2022年引进5G产业项目10个,培育壮大我市大数据及电子信息产业,提升5G产业链创新创造能力,形成5G产业供给能力、辐射带动作用和产业溢出效应。〔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建立汕尾市5G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应用场景建设工作专班、产业招商工作专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广电网络成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协调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成立应用场景建设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各垂直领域应用场景建设。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国资委成立5G产业招商工作专班,大力推进5G产业链招商。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本地5G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对需要出台细化措施的,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实施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会同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出台支持5G建设配套措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5G基础设施建设选址难、成本高等问题。加快5G网络规划。2020年底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完成5G基站和智慧灯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5G基站有序建设,保障基站建设用地。进一步降低5G运营成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汕尾供电局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降低5G建设成本相关政策,重点细化实施统一收费标准、开放公共物业、降低用电用地成本等方面政策措施,切实降低5G建设运营整体成本。加强基础设施保护,严格落实《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维护通信运营企业合法权益,确保通信设施安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汕尾供电局会同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建立5G应用重点项目建设机制。以政府应用牵引带动各垂直领域5G融合应用。各县(市、区)每年建设不少于10个5G应用场景,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每年建设2-3个5G应用场景,其他单位每年力争建成1个5G应用场景。2020年4月底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各地各部门5G应用场景建设计划,建立全市5G应用场景项目库,明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建设内容和时间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每年一季度前,制定本部门垂直行业5G应用项目计划,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入库,并于每季度末报送5G应用场景建设进展情况,实现项目库动态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加大5G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加大用地保障,发挥土地资源优势,规划布局5G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软件园,强化产业用地储备,筑巢引凤,为开展5G产业招商、项目落地提供充足的用地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市、县两级设立5G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支持5G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和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大对5G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市直各有关单位积极争取并统筹做好PPP、专项债和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效服务5G产业发展。建立市创新创业、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做大5G产业发展资金池。〔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五)加强政策评估和督查督办。市、县两级政府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考核重点内容,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定期、分级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各地各部门要把推动5G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专人负责,每季度末将推进5G建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落实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5G建设进度缓慢、无理由拒绝开放公共资源、通信设施保护不力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六)加强5G宣传与成果推广。广泛开展5G科普宣传和正面引导,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司法主管部门组织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开展电磁辐射科普宣传、法律宣传。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建筑楼宇、官方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5G新政策、新应用。支持电信运营企业每年举办面向垂直领域的5G应用大会,积极引进大型互联网公司、智库到我市开展5G标杆应用推介会、工业互联网大会,营造全社会支持5G发展的浓厚氛围。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引领推动作用,积极组织开展5G应用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景区活动,为相关垂直行业提供新理念、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新方案和培训服务,推动5G技术快速市场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广旅体局局、市司法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附表:1.汕尾市2020-2022年5G基站建设计划
2.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表1
汕尾市2020-2022年5G基站建设计划
单位:座
备注:1.本目标计划为当年底5G基站累计到达数;
2.具体建设计划每年根据运营企业投资计划滚动调整。
附表2
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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