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组干[2017]216号
各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汕组干[2017]258号文通知,市委批准: 王少平同志挂任中共海丰县委委员、常委,时间2年6个月。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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