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组干[2012]28号
各镇党委、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陈连郑同志兼任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书记; 李学平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2012年1月13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