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深汕特别合作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到合作区干事创业,根据深圳、汕尾两市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发〔2011〕17号)精神,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深汕特别合作区党群工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竞争选拔科级以下干部到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
一、职位及人数
综合办公室综合调研(信息)科副科长1名;
党群工作局纪检监察审计科科长1名、群团外事科科员1名;
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发改统计科副科长1名、国土房产科副科长1名;
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办公室科员1名;
财政局预算执行科科长1名、预算编制科副科长1名;
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住房和建设管理科副科长1名;
农林水务和环境保护局农业和林业科科长1名、水务科副科长1名;
社会事务局人社劳动科科长1名、公共事业科副科长1名;
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二科副科长1名。
共14个科级和科员职位。具体职位详见《汕尾市竞争选拔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竞争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竞争选拔范围
面向市直各单位(不含驻汕单位)、各县(市、区)使用机关行政编制的在编公务员。
(二)竞争选拔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报考科长职务的必须是现任正科职务或副科职务两年以上,报考副科长职务的必须是现任副科职务或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报考科员职位的必须是已登记的公务员;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科长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副科长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科员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过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它一票否决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提任的其它情形。
(四)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汕尾市竞争选拔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竞争选拔程序
(一)宣传发动。在《汕尾日报》、汕尾党政信息网、汕尾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刊发《公告》,向社会公开竞争选拔范围、条件、程序、要求等,广泛宣传发动。
(二)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汕尾市竞争选拔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按照任职资格条件,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深汕特别合作区党群工作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是否使用机关行政编制,由合作区党工委征求市、县编办意见。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由市委组织部发放面试通知。职位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不开考。
(四)面试。面试分述评和答辩两个环节。首先由报名人员进行述评,述评内容为自我介绍、竞争职位优势及工作设想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由报名人员在评委提供的问题中随机抽取一题进行论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按照述评和答辩情况,参加面试的评委按百分制对考生进行打分。面试全过程由市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五)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深汕特别合作区党群工作局组成考察组,按程序对人选进行考察。
(六)讨论决定。综合考察有关情况,市委组织部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竞争选拔的正式人选。
(七)任前公示。拟竞争选拔人员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3天。
(八)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办理竞争选拔人员调动手续,深汕特别合作区党群工作局办理任职手续。提任科级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一年。
四、有关要求
(一)编制解决办法。根据汕尾市编办的批复,合作区所有的竞争选拔干部,实行“编随人走”办法解决编制。编制调整问题由市编办具体负责。
(二)报名提供的材料
1、《汕尾市竞争选拔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可登录汕尾党政信息网(http:www.shanwei.gov.cn)和汕尾党建网(http:www.swsdj.gov.cn)下载);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计生证明各一份,大一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2年12 月14日至12月21 日。
报名地点:汕尾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地 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市委办公大楼503号
联 系 人:郑奕巡
联系电话:3363224
附 件:
1:汕尾市竞争选拔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人员职位表
2:汕尾市竞争选拔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汕尾市委组织部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群工作局
2012年12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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