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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经海丰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林志刚同志任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余炳卫同志任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 海丰县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
陈金松同志任海丰县公平水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海祥同志任海丰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海丰 县公平水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林映青同志任海丰县博物馆馆长;
免去周志荣同志海丰县博物馆馆长职务。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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