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组干[2017]43号
各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汕组干[2017]55号文通知,市委批准: 余德聪同志任中共海丰县委委员、常委; 卓江广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海丰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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