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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海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海丰县统计局 海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1]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02689人,占68.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4102人,占31.77%。
二、流动人口[3]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346607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48019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9858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225829人,增长186.98%。
注释:
[1]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3个镇(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3个镇(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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