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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协海丰县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整改)
2017年政协海丰县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2万元,比上年增加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7.4万元,比上年增加5.4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相应增加车辆维修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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