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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丰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召开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海丰篇章
  • 2023-07-31 18:44
  • 来源: 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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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中国共产党海丰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县迎宾楼二楼会议厅召开。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着眼实现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进一步深化新征程海丰老区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团结带领全县上下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海丰篇章。县委书记郭文炯代表县委常委会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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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丰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海丰贡献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海丰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会议指出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指导,发表重要讲话、作出系列重要指示,赋予广东新使命、新任务。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鲜明提出“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具体部署,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明确了施工图、任务书。市委八届五次全会聚焦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力抓好“三六九”、奋进“百千万”,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汕尾贡献、展现老区风采,必将进一步引领全市上下奋力交出汕尾“高分答卷”。全县上下要围绕总书记赋予广东新的使命任务,聚焦省委书记黄坤明调研汕尾、市委书记逯峰调研海丰指示要求,以奋进全国“百强县”、重铸老区新辉煌为总目标,一步一个脚印把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会议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提振“重铸辉煌”精气神,坚决扛起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海丰使命。要深刻认识海丰所处的历史方位,坚决扛起使命任务,努力走出一条把握时代大势、符合发展规律、体现海丰特色、服务全国大局的老区振兴发展之路。要深刻认识海丰具备的机遇优势,坚定信心决心,抓住用好独特优势乘势而上、赶超崛起。要深刻认识海丰存在的差距短板,找准突破口、着力点,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总牵引,一项项缩短差距、后发赶超,一步步朝着既定目标勇毅前行。要深刻认识海丰面临的发展态势,激发闯劲干劲拼劲,奋力推动实现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步步向前、人民美好生活的步步登高。



会议强调



要充分激活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着力构筑新征程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新优势。要聚焦“赋能扩权”做“加法”、“简政放权”做“减法”、“改革活权”做“乘法”、“惠民用权”做“除法”,着力推动更深层次改革。要用好深圳龙岗对口帮扶海丰政策机遇,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全面拓展对内对外开放合作纵深空间,着力推动更高水平开放。要为创新产业锚定正确的主攻方向,为创新主体配置优质的资源要素,为创新成果构建高效的转化体系,着力推动更大力度创新。



会议强调



要聚焦“走在前列、重铸辉煌”,突出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海丰篇章。要以更大作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在推动“深度融湾”上取得新突破;要以更大作为发展实体经济,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取得新突破;要以更大作为推进教育强县、科技创新强县、人才强县建设,在夯实高质量发展战略支撑上取得新突破;要以更大作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在推动强县兴镇富村上取得新突破;要以更大作为深耕海洋经济,在推进海洋渔业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要以更大作为推动“绿美海丰”生态建设,在打通“两山”转化通道上取得新突破;要以更大作为推进文化强县建设,在“两个文明”协调发展上取得新突破;要以更大作为提升民生福祉,在推动共同富裕上取得新突破;要以更大作为构建新安全格局,在推动“共建共享”上取得新突破;要以更大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在推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取得新突破。



会议强调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勇毅前行、竞标争先,以实干实绩奋进全国“百强县”、再造一个新海丰,为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作出海丰新的更大贡献。
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不是县委委员的县四套班子成员,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主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各镇(场)党委书记、镇(场)长;县直(含驻海)正科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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