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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决定于2月22日至23日在海城召开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月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2月22日至23日在海城召开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海主持会议,副主任许信咏、马小玲、郑永城、张武位、陈岳文出席会议。副县长李廉清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及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海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通过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通过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草案);通过海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列席会议的还有:县监委、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梅陇镇、联安镇人大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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