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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一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开始
  • 2023-05-08 19:08
  • 来源: 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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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整体疫情处于局部零星散发状态,但新冠病毒并未消失,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仍持续存在。不同人群免疫水平还存在差距。在此前疫情中,未感染且尚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未来仍存在感染并发展成重症的风险;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由于疫苗或病毒诱导的抗原刺激不足,免疫保护效果也明显弱于完成基础免疫后再感染获得的混合免疫。加之保护性抗体会随时间延长发生衰减,现阶段部分人群仍需接种疫苗,为进一步强化自身免疫能力,补齐免疫水平差距,降低未来可能出现的重症和死亡风险,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关于印发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提醒相关人群仍需积极完成新冠疫苗的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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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疫苗接种的目标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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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
  • 3-17岁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 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和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
  • 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重点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
(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是否曾感染可以通过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且具有流行病学史(与感染者存在无防护接触等)进行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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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新冠疫苗接种程序

(一)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
  • 按照既定免疫程序及时间间隔完成后续疫苗接种。
  • 完成基础免疫的≥18岁人群,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调整为3个月及以上。
  • 需要接种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重点人群,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6个月及以上实施第二剂次加强免疫。
(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感染3个月后接种1剂次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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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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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符合条件人群要在感染3个月后接种疫苗?


疫苗接种及感染获得的保护性抗体会随时间延长发生衰减。对于感染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世界卫生组织及美国、英国、德国等主要机构和国家均推荐在感染后3-6个月进行疫苗接种。从全球范围看,感染3个月后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已是共识,有利于在后续可能发生的疫情中为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提供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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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设有62个新冠疫苗接种点,可供市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汕尾市新冠疫苗各服务单位及接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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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市民到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疫苗时,需要携带接种本人身份证。接种点安排及疫苗种类以实际为准,因不可抗力因素临时暂停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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