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机制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省市县三级联系机制的通知》精神,以及海丰县《关于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或者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建立海丰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机制(以下简称联系机制)。
一、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海丰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负责跟踪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宜,协调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落实外商投诉事项处理,加强投诉受理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形成投诉统计制度和报告制度,及时总结并推广先进做法。推动解决外商投资政策性、制度性问题。
二、成员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联系机制管理,县科工局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现将成员明确如下:
召集人:李小武
为做好相关工作,联系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科工局外资管理股,由余晓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联系机制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召集人、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外商企业投诉相关事项。会议由联系机制办公室负责主持,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外资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
(二)受理流程。外资管理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号)等相关规定,接收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并审查投诉材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外资管理股统一登记,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统计制度和报告制度。外资管理股按照《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服务办法》(粤府令204号,以下简称《省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统计和情况分析,结合案件处理情况,定期上报市商务局联系机制中心。
(四)信息报告。联系机制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联系机制议定事项,将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情况及时反馈联系机制办公室。联系机制办公室及时汇报相关工作,重大事项报县委、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联系机制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对我县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妥着协调解决,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外商投资营商环境。
海丰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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