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财政局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管理职责,以加强财会监督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各项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信用”,建立信用管理评价机制。海丰县落地汕尾市首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利用“粤视会”+“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线上远程评标,有效降低人为因素的干扰,压缩交易成本,创建更加公平高效的交易环境;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且无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失信记录的,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再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进一步破除采购壁垒,降低准入门槛;深入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失信行为,进一步推进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督促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对每个采购项目按时间要求节点做好评价反馈信息,确保各环节信用评价工作落实到位;开展全面清理清退政府采购保证金工作,保障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二是聚焦“秩序”,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全面推广统一应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应用,确保效率和安全“双兼顾”;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要求各采购预算单位建立本单位内控管理制度,规范采购实施程序;建立每周项目采购重点监督机制,对全县项目采购的资金来源进行核查,对无预算资金的项目强制下线、不予采购。2023年海丰县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459宗,采购预算金额45,43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3,829万元,节约资金1,609万元,节约率为3.45%。
三是聚焦“监管”,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随机抽取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每家机构抽取不少于5个政府采购项目,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深入查找问题、落实问题整改,推动代理机构专业水平的提高;开展2022-2023年度全县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涵盖66个县直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文件,并抽取12个预算单位的35个政府采购项目,通过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采购人提交的内控制度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针对发现的37个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全面整改,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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