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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 2022-03-07 19:13
  • 来源: 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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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3月7日海丰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2022年3月16日至3月17日在海城召开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的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海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海丰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海丰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海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海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海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票决海丰县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测评2021年海丰县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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