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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及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 2021-03-04 11:53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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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2020年8月12日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要求,县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将办理人大代表各项议案建议工作落地、落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们提出的议案1件、建议17件。其中,城建环保类9件,占50%;教育文化类4件,占22.2%;道路交通类2件,占11.1%;农业农村类1件,占5.6%;其他类2件,占11.1%。继续承办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5件。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决胜之年,也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代表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排头兵的光荣使命,共谋改革发展良策,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为民尽责的情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提出许多有分量的议案和意见建议,主要聚焦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加快基础设施方面,代表们对道路升级改造、排水排污管网等问题提出许多意见建议,如吴美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海紫路公平镇区段进行改造升级的建议》,对于海丰东北部山区的经济持续发展,促进沿线城镇经济互补发展以及补充潮惠高速公路运输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方面,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充分挖掘民间文化遗产全域推进红色村建设等建议,对我县推动文体事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三是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奋力当好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排头兵方面,从提升城市发展品位,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等方面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的建议。这些议案建议多角度反映了社会关切度高、群众诉求集中的民生问题和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充分反映了社情民意,表达了人民群众的呼声,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也充分体现了各位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办理好这些议案建议,对于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以“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注重办理质量和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提高办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办理任务。目前,已将18件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答复代表,答复率100%。其中,代表满意的16件,占88.9%;代表基本满意的2件,占11.1%,代表满意率100%。

  二、主要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粤办函〔2016〕70号)精神,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实行县长负总责,分管副县长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县长和副县长对每一件议案建议的交办都亲自研究把关,审定签发议案建议办理文件,督促检查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情况,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高效开展和办理质量的稳步提升。9月4日,县政府十五届八十二次常务会研究确定《2020年省、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交办方案》;9月9日,全县召开2020年省、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对今年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明确提出要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各承办单位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人民当家作主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举措的高度,迅速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要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不断创新办理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县政府办公室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任务。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把办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承办股室具体办、任务落实到人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上下重视、层层落实、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了今年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关于海丰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处理办法》和《海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了办理工作制度,按照“签收、沟通、研究、审签、答复、回头看”的流程务实推进办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严把议案建议办理的转发、承办、反馈“三关”,即在议案建议交办前,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认真研究议案建议内容、对照部门职责、与部门密切协商等方式确定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印发《关于印发<关于2020年省、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交办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20﹞232号),明确各主办和协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责任,并在办理程序、答复格式、办理时限、办理台账等方面作出了要求,做到了交办准确;在议案建议具体承办过程中,要求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加强与代表见面沟通,切实抓好落实;在议案建议办理完毕后,答复材料必须由本单位经办人员、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单位加盖公章,送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向代表们见面回复,并将办理结果报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将一些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制度,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确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股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责任落实制。

  (三)突出解决问题,体现办理实效。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中,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面商率、解决率和落实率。在办理过程中,遵循“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做文章,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落实可行措施,促使问题得到解决。李小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船路、尖尾等水闸老化、管理不到位,造成泄咸淡水流失、咸水上田、农作物大面积受咸枯死》,我县虎头沟、船路、梅尖、硫酸河水闸(称大港水闸)等4座水闸,均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经过多年的运行,遭遇台风暴雨的冲刷,水闸已严重老化,长期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县水务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虎头沟、船路、梅尖3座中型水闸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四类闸,需拆除重建。对此,水闸管理单位及时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上述3宗中型水闸拆除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书并上报省水利厅。3宗中型水闸拆除重建工程已列入省建设笼子,县水务局对此一直积极跟踪、申报。由于农业生产和排洪需要,该3座水闸不能同时开工建设,故此,县水务局计划于明年首先对船路及梅尖水闸进行拆除重建,虎头沟水闸计划于2022年进行拆除重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梅陇镇政府委托平安洞水库管理单位代为管理以上3座水闸,管理人员共10人,下来县水务局将加大力度督促梅陇镇和联安镇落实责任,加强水闸的管理,发挥水闸应有的功能。还有吴美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海紫路公平镇区段进行改造升级的建议》,指出海紫路公平镇区段属于我县辖区国道G236芜湖至汕尾段,现状为二级公路,路面宽度7m,路基宽度8.5m,双车道,路面结构为水泥路面,是连接县城与东北部山区的重要通道。目前,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周边城东生态科技工业园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量日益增加,现状海紫路公平镇区段已无法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出现需求,对海紫路公平镇区段进行改造升级十分必要。县交通运输局在牵头办理该建议时,紧紧围绕我县交通基础建设要求,及时对海紫路公平镇区段加铺沥青路面,同时将国道G236高潭岭至城东镇段(包含海紫路公平镇区)列入我县交通“十四五”(2021-2025年)计划建设项目,下来将在“十四五”期间分期分批进行实施升级改造。

  (强化日常督查,提办理质量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提高责任意识,不断加强督查制度建设、创新督查管理方式、提升督查能力。县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突出抓好办理工作,对于每一项代表议案建议,均明确了具体办理时间,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对承办量较大、落实进度较慢的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采用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对承办量较大、“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部分承办单位进行检查、抽查、复查;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建议,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要求重新办理,跟踪督办。对于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代表议案建议的,确定一个单位为主办单位牵头办理,会办单位积极配合,并要求会办单位及时提交会办意见供主办单位综合答复代表。各承办单位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细化落实,做到每件议案建议有责任领导、有牵头股室、有具体承办人、有办结时限。

  三、存在问题和下来工作措施

  今年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切实为群众、为我县发展解决了一批重点难题问题,这得益于县人大常委会强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狠抓落实、全力以赴。但我们也深深地认识到,新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政府及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办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单位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思想上对办理议案建议工作不够重视,存在敷衍、厌烦、畏难等情绪,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不够,有些单位在县政府办的多次催促下仍存在拖拉现象。二是办理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答复时,审核把关不严,行文不够严谨,回复不够规范,答复内容过于简单和空泛,甚至存在回复材料中错别字多的情况。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普遍存在,未及时将最新工作动态和主要工作成效向代表反馈。三是沟通协调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不够,或沟通方式过于简单,未能全面了解代表的想法及意见,影响办理效果;少数在办理综合性较强的议案建议时,承办单位相互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反馈速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快。

  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转作风解难题的重要举措。接下来,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国家机关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保证代表知情知政,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发挥好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作用。代表们提出的议案建议是人民群众意愿最为集中的反映,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做好这项工作是县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承办单位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人民当家作主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举措的高度,不断深化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思想认识,以对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将代表们的真知灼见,践行到新时代、新征程的各项工作中去,为推动海丰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提办理水平各承办单位要在落实好以往各项办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在抓实、抓细、抓深上下功夫,着力完善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反馈和跟踪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做到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迅速办理到位;凡是应该解决但由于落实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采取具体措施,要有时间节点,要让代表们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对部分受政策限制或条件制约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实事求是地跟代表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和认可。对代表重复多次提出的议案建议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落到实处,从而推动海丰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是增进联系沟通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分阶段做好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采取走访、座谈、信函、电话等方式,主动向代表介绍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做到全面领会代表所提问题的出发点和意图,准确把握答复的针对性。主动邀请代表直接参与办理工作,了解代表具体想法和要求,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达到双向互动的良好效果。不断创新沟通方式,努力做到遇事多沟通,做事多商量,实现在沟通中形成合力、在沟通中完善决策、在沟通中推动工作。对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代表议案建议,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密切配合,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也要积极主动地协同主办单位研究办理,及时提交会办意见供主办单位综合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1.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情况

  2.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附件1


县十五届第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情况


  一、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沈琼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学前教育管理的议案》办理情况

  截止2020年11月,我县现有幼儿园234所(不含深汕合作区四镇),3一6周岁在园幼儿数34599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公办幼儿园13所,在园幼儿数4592人,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增加公办学位17343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为47.5%;民办幼儿园221所,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30007人,其中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共认定三批159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23364,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67.52%;公办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为80.79%。全县幼儿园教职工4703人,园长234人,教师2585人,保育员1026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1335人,占比51.64%;公办教师159人,占比6.15%;取得教师资格证1636人,教师持证上岗率63.29%。

  为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普惠协调发展,切实解决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短板,我县主要推进措施为:一是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

  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主题会议,研究部署清理整治无证民办幼儿园工作;2017年10月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拉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序幕,并制定了《海丰县无证民办幼儿园整治工作方案》(海府办函〔2017〕 277号)、《海丰县学前教育五年(2017-2021年)发展规划》和《海丰县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2018年6月1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证民办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海教函〔2018〕176号),2018年 10月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总结大会,全县已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至2019年12月,已办证民办园221所。二是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清理整治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9〕12号)的文件精神,县政府制定了《海丰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海丰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海丰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28个小区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信息台账,通过对照筛选,全县有7个小区列入落实整改。经治理,1个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转为公办幼儿园,5个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委托办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尚有1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正在按政策要求落实整改。三是做好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扶持认定工作2018年以来,县教育局根据学前教育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印发了《海丰县学前教育五年(2017-2021年)发展规划》、《海丰县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 年)》、《海丰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海丰县学前教育管理办法《暂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工作,2019年9月15日在县教育局七楼召开“普惠性幼儿园工作会议”,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宣传和动员。11月6日下午在教育局七楼又召开“全县规范化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进工作会议”。全县现已评估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有159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比例为80.79%。四是加强规范化幼儿园的建设我县印发了《关于开展海丰县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引导和支持各类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和管理水平,提升队伍素质和保教质量,创建规范化幼儿园,至2020年12月,全县有170所规范化幼儿园,占辖区幼儿园数比例80.79%。五是加大财政投入,新建扩建公办幼儿园我县投入1500多万元建设的附城镇中心幼儿园已完成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可提供公办幼儿学位360个。在附城云岭征地5640平方米新建海丰县机关幼儿园,计划设置公办幼儿学位900个。该项目已列入我县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及市十大民生建设项目,同时,申报了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现专项债券资金已到位6000万元,给项目开展带来强力的保障,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可以完工投入使用。充分利用学校闲置校舍改造为公办幼儿园,原公平镇平新闲置学校改建为公平镇中心幼儿园;原可塘镇可北小学闲置学校改建为可塘镇第二幼儿园;梅陇镇中心校教师宿舍区内新建一所幼儿园;梅陇镇原中心小学旧址改建为镇中心幼儿园;可塘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一栋教学楼;海城镇中心幼儿园改造,计划总投资9600万元,以上项目正在落实资金和规划设计之中。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全县幼儿园教职工4703人,园长234人,教师2585人,保育员1026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1335人,占比51.64%;公办教师159人,占比6.15%;取得教师资格证1636人,教师持证上岗率63.29%。从消除无证幼儿园以来,我县加强对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等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把培养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幼儿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举办了两期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共有80多位园长取得了“园长任职资格证书”。

  二、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陈介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修海城“老大街”作为旅游景点,打造历史文化长廊的议案》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县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编制了《海丰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海丰县城中心区域旅游详细规划》等旅游发展规划,把“老大街”(中山中路)列入县城历史文化街区旅游片区(中山西路-中山中路)范畴。特别是2016年8月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陈介仁等代表提出《关于整修海城“老大街”作为旅游景点,打造历史文化长廊的议案》以来,县政府更加重视“老大街”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专门召开会议对代表反映的意见进行了深入研究,落实县文广旅体局主办该议案,同时要求县住建局和海城镇等单位配合县文广旅体局做好议案办理工作。县文广旅体局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先后对“老大街”片区的几处文物保护单位采取了维护、刷新 、修缮等保护措施。一是完成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马思聪故居的维护和刷新,展现名人故居的艺术魅力。二是继续推进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个苏维埃政府旧址复建工程建设,该工程目前已完成上梁及地面工程建设。三是继续推进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龙津桥修复工程建设。龙津桥是海丰县城重要文化遗产之一,2017年我县邀请省文物专家组对龙津桥进行现场勘察,并组织广州市鲁班建筑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了《海丰县龙津桥保护工程修缮设计方案》(下称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多次征求当地居民、老一辈和文史研究者的意见以及多次修改后,2017年11月再次邀请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基本可行。按照专家的意见及时邀请海丰县工程地质勘察公司进行地质勘察,完善相关数据。2018年10月,县政府落实建设资金146万元。2020年初,我县重新完善龙津桥修缮加固设计方案,并制定了项目预算书,县财政部门按照程序对该项目预算予以核算。目前正在进行政府采购程序。积极申报海丰县首个历史文化街区。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为响应省政府和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认定工作的通知》,县城建管理部门就海丰县红宫红场旧址片区,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进行划定和编制文件上报,申请汕尾市海丰县首个历史文化街区的认定,现已通过专家评审,得到了省住建厅和文旅厅认可。待上级正式发文后,将组织实施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保护、利用等工作。加强旅游规划引领,发挥全域发展效用。我县在《海丰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下称旅游总规)、《海丰县城中心区域旅游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加紧编制《海丰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下称全域旅规),全域旅规将旅游总规县城历史文化街区旅游片区纳入六大核心项目之一的东方红城文化旅游区民国风情带,并将其作为近期重点推进的两大项目之一,该区域主要对骑楼建筑群进行风貌改造与业态升级,开发特色民俗街、海丰非遗街、民国风情街、古玩文化街等四个鲜明主题街区,展现海丰地方历史文化特色。

  下来,我县将继续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推动“老大街”历史文化项目建设,着力把“老大街”打造成集旅游、文化、商业、休闲、娱乐、创意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海丰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的休闲街区。一是把握政策机遇,争取资金支持。对照《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意见》《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等利好政策文件,联系实际,逐条研究,合理运用政策、盘活红色资源。二是精心规划设计,发展红色旅游。目前《海丰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仍在修编中,其中县城历史文化街区旅游片区被纳入到“东方红城文化旅游区”,将以“新红旅”为发展导向,力争打造海丰新红旅文化体验区与海陆丰红色旅游集散地。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合理推进“老大街”整修,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和群众思想工作等,努力使“老大街”在新时期发挥新的文化旅游品牌功效。

  三、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黎斯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和建设县城饮用水源的议案》办理情况

  县政府对该议案的办理高度重视,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了海丰县公平水库“引水入城”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海府办函﹝2017﹞178号文件),要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水务部门开展规划和建设县城饮用水源各项工作。2018年7月中旬,县水利局委托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海丰县公平水库引水方案可行性专题研究工作报告》。该设计院工作人员经过3个多月的实地勘测调查等工作,对公平水库引水入城项目水资源、管线方案进行比较,于2018年10月上旬完成《海丰县公平水库引水方案可行性专题研究工作报告》初步成果。2018年7月30日,县政府三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平水库“引水入城”供水建设项目由海丰县供水总公司作为业主单位,按EPC总承包模式建设。该项目在公平镇田寮渡口建设10万m³/d取水泵站,占地4001.2平方米;从公平镇田寮渡口—公平镇四十四米大道—公平老桔园—生态科技城—金园工业区—城东名园大柴山铺设一条DN1200、全长13.6公里的供水管道;在名园大柴山新建规模10万m³/d自来水生产线,占地23149平方米。2018年10月,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县发改局批准关于海丰县公平水库“引水入城”供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估价为38917万元,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为汕头市三凌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为34416.7805万元。工程监理中标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02.38万元。

  目前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现在输水管道工程完成约75%,累计铺设管道约9.5公里;田寮渡口取水泵站工程完成约40%;5-7号桥桩盖梁浇筑完成;沉井开挖下沉至-14米标高完成;沉井浇筑完成80%;1、3、4号桥桩钢板桩施工围堰完成;冠梁切除支撑架搭设完成80%;水厂建设工程完成约45%,V型滤池基础底板浇筑完成75%,池壁钢筋完成50%;模板制安完成22%;加药间天面层混凝土浇筑完成;脱水车间顶板钢筋模板制安完成;折板絮凝池整体结构完成;综合楼二层板面钢筋、水电预埋完成;送水泵房底下结构完成;地上结构钢筋模板制安完成30%;反冲洗泵房基础开挖完成70%;排泥排水池钢板桩进场。下来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工期倒排表加快施工进度,加大人员和机械设备投入,确保施工安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目。

  四、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方敬东等代表提出的《加大公共停车场规划与建设力度的议案》办理情况

  海丰县城目前机动车数量较大,而公共停车位数量明显不足,仅五条主要道路沿线设置了路边约2580个停车位,仅有一处约1450个停车位的县城市民中心全民健身广场配套地下公共停车场。此问题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县住建部门认真办理,近年来也加大了市政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已基本完成了红城大道、二环路、海丽大道大部分的道路升级改造。县住建局会同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多次实地调研和讨论,拟调配出海丰县妇幼保健院、原经贸局、粮食大厦、华丰宾馆和青年公园等五处国资单位用地,引进社会资本新建公共停车场,缓解停车场建设问题。具体情况为:一是拟建经贸局公共停车场。现状用地面积2474平方,暂按地下二层+地上三层建筑,采用地下式+坡道停车楼+机械停车楼方式,车位数约848个,建设费用约8715万元,建筑拆除面积6185平方,拆除费用约62万元。二是拟建海丰县妇幼保健院公共停车场。现状用地面积3091平方,暂按地下二层+地上三层建筑,采用地下式+坡道停车楼+机械停车楼方式,车位数约754个,建设费用约7750万元,建筑拆除面积10819平方,拆除费用约108万元。三是拟建粮食大厦公共停车场。现状用地面积3250平方,暂按地下二层+地上三层建筑,采用地下式+坡道停车楼+机械停车楼方式,车位数约661个,建设费用约6797万元,建筑拆除面积13377平方,拆除费用约134万元。四是拟建华丰宾馆公共停车场。现状用地面积2894平方,暂按地下二层+地上三层建筑,采用地下式+坡道停车楼+机械停车楼方式建设,车位数约955个,建设费用约9814万元,建筑拆除面积17442平方,拆除费用约174万元。五是拟建青年公园公共停车场。现状用地范围暂不明确,暂按地下二层建筑,三层机械车位估算车位数,车位数约966个,后续公园改造按停车位数量要求进行落实,建设费用约9814万元。以上五处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将为县城解决4184个停车位。为推进2018年11月6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关于研究启动南湖片区“三旧”改造工程,拟将南湖车站设为公共停车场的决定,县住建部门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对南湖片区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造意见。这些公共停车场的初步方案一经确定将筹划资金组织投入建设,县住建部门对新建项目将严格把关配套车位。以上措施切实实施,将解决现有县城地区停车位不足、停车难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城“停车难”问题进行调研及测绘,并制定了《海丰县城临时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方案》。一是摸底空置地,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由住建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县城建成区的空置地进行全面摸查,并聘请第三方测绘后交自然资源部门核对,及时掌握空置地信息。经工作人员首次现场摸底调查发现县城建成区内共有34块空置地,后经排除权属不明等因素后共有24块空置地初步符合建设标准。其中,总占地面积约17万平方米,可建车位6535个,概算造价约4580万元。为更合理地使用建设资金,经二次实地勘察后,结合规划设计人员建议,共有13空置地符合当前建设实际要求,总占地面积 14万平方米,可建车位5649个,概算造价2728万元。二是深入调查登记,完善道路停车设施。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市政管理人员对县城三镇片区9米以上道路停车位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拟最大限度增设停车位,以缓解县城停车位紧缺问题。现已完成县城53条道路的初步调查,正在拟定初步方案报送县城三镇及县交警部门提出意见。据统计,9米以上道路还可施划小车停车位 3891个,摩托车停车位 5356个。在此调研基础上,县住建部门制定了24个临时停车场方案,其中13个可实施。根据方案,目前已经建成了两个停车场,分别是:海丰县城粉围小型汽车临时停车场,占地约3700平方米,建成后有116个车位,投入资金约86万;海丰县城云岭小型汽车临时停车场,占地约6000平方米,建成后有226个车位,投入资金约95万。

  五、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彭炳森等代表提出的《建设大云岭公园建议》办理情况

  大云岭森林公园位于海丰县城北面,是在大云岭山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县级森林公园,自然生态文化和人文文化遗产异常丰富,也是县城的一道绿色屏障,享有县城地区的“后花园”之称。历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大云岭森林公园绿化建设工作,编制了《海丰县大云岭森林公园绿化工程建设规划》,制定了《大云岭森林公园绿化美化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并要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林业部门开展大云岭公园建设工作。经过多年来的绿化建设和加强管护,大云岭公园内种植了枫香、樟树、荷木、相思等乡土阔叶树,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得到了不断增长和提升,森林生态效益明显。

  2019年4月10日上午,县政府召开海丰县大云岭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就我县大云岭森林公园规划建设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决定投资建设大云岭森林公园,一期先行建设,县林业局作为建设单位。县林业局根据县政府的部署,专门成立了大云岭森林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并委托广东省岭南综合勘察设计院编制《海丰县大云岭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9-2028年)》,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到大云岭山现场考察,提出新的登山道路径,明确以绿化、自然景观为主,以美化、人造景观为辅的建设思路,坚决把大云岭森林公园打造成一流的城市森林公园。根据广东省岭南综合勘察设计院编制的《海丰县大云岭森林公园一期工程登山栈道和景观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3662.74万元,其中1.林木改造工程1760亩,预计费用2164.8万元;2.登山栈道工程3.244千米,预计费用324万元;3.沿登山栈道园林景观提升工程50亩,预计费用500万元;4.景观眺望休闲平台工程1.35亩,预计费用56万元;5.其他项目费用618.93万元。县发改部门作出《关于大云岭森林公园一期工程登山栈道和景观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2019〕143号)同意立项,并进行了项目概算审核,县财政部门也已进行了审定。今年3月9日在县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广东美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海丰县大云岭森林公园一期工程登山栈道和景观绿化项目的施工单位。

  目前该工程进展顺利,已完工的工程有:索道各线的保养;B线木栈道、栏杆、木地板的收尾、上木蜡漆;平台一范围排水沟的批挡、收尾;垃圾桶、休息凳、宣传栏、指示牌等附属项目的收尾、上罩光漆;平台三往下平台绿化种树,A+000~A+421.25段种树,林相种植目标0.75万棵(约占总工程量的5%,至此完成100%)。大云岭森林公园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548.69万元,截至12月7日,已实际拨付工程款2054.46万元,其中债券资金900万已全部支出。下来将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将大云岭森林公园打造成森林公园的样板工程,交一份让全县人民满意的答卷。


  附件2


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一、苏小全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黄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议案》(01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主办,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附城镇政府、城东镇政府、公平镇政府、陶河镇政府、平东镇政府协办。

  黄江河是海丰县最大河流,发源于五马归槽的蜡烛山,山峰1054.4米,集雨面积1370平方公里。近年来,我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针对黄江河沿线工农业、居民排污不断增加,污染日益严重,启动实施我县黄江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黄江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西闸国考断面水质达标。2020年1-11月平均水质虽为Ⅳ类,而5-10月连续6个月单月达到Ⅲ类,7、8、9、10、11月5个月化学需氧量单月达到Ⅱ类,与去年同比,除化学需氧量(COD)同比上升18%外,其他主要指标皆有下降,其中氨氮同比下降58%,总磷同比下降47%,总体水质有所改善,我县将继续保持攻坚态势,严防死守,争取尽快达到国考断面考核目标,下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截污控源力度,从源头减少入河污染。强力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全县捆绑PPP项目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效果。大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持续开展黄江河流域畜禽养殖场的排查工作,对没有配套设施或养殖废弃物不能全部综合利用的要取缔关闭,各地方政府对辖区内水产养殖户进行排查摸底,形成水产养殖清单提交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养殖尾水排放上报审批制度,严禁水产养殖尾水随意排放。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开展黄江河流域“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对涉水小作坊采取“引导整合一批、帮扶规范一批、整治淘汰一批”的原则分类施策和综合治理。二是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强化重点河道、支流整治。按照“一支流一策”的原则,流域内各镇积极推进开展河涌整治,并通过采取截污工程、清淤、垃圾处理、旁位处理、原位修复等手段,多元、系统地净化水体水质。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持续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黄江河流域重点涉水企业巡查监管。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实施、全民监督的浓厚氛围,全面普及全民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的知识,全面提高全社会“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

  二、陈文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为我县中小学配备校医的建议》(02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教育局主办,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协办。近几年来,我县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努力做好学校卫生人员的配备工作,争取一定数量的编制数用于学校招聘卫生工作人员。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暴发,在全县中小学普遍存在医务室校医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下,在返校复学工作中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兼职健康副校长,每所学校都聘请医院的专业医护人员为兼职健康副校长,到挂驻学校开展医务工作和健康指导工作,有效缓解了学校校医人员不足的问题。下来将公开招聘学校卫生工作人员或定向培养一批学校专业医护人员,为学校配足校医,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健康。

  三、朱思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网络管理的建议》(03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教育局主办,县科工局、县政数局协办。随着科技进步,网络化时代的到来,学生沉迷于网络手机,影响学业成绩、影响师生关系、影响家庭关系的事情时有发生。加强校园网络管理,正确引导学生使用校园网络,是教育部门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对此,下来将制定《规范学生校园内使用手机等智能电子设备行为的意见》,通过家校合作,共同落实禁止中小学生携带智能手机进入学校内使用的规定,动员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无手机校园”、“无手机班级”创建活动。下来将加大财政投入,尽快完成校园电信技术干扰信号和网络防沉迷平台的建设。

  四、吴美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海紫路公平镇区段进行改造升级的建议》(04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主办,公平镇政府协办。海紫路公平镇区段属于我县辖区国道G236芜湖至汕尾段,现状为二级公路,路面宽度7m,路基宽度8.5m,双车道,路面结构为水泥路面,是联接县城与东北部山区的重要通道。目前,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周边城东生态工业园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量日益增加,现状海紫路公平镇区段已无法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出现需求,对海紫路公平镇区段进行改造升级十分必要。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对交通的要求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县已对海紫路公平镇区段加铺沥青路面,同时将国道G236高潭岭至城东镇段(包含海紫路公平镇区)列入我县交通“十四五”(2021-2025年)计划建设项目,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分期分批进行实施升级改造。

  五、黎北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通和修整城平公路的议案》(05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主办,县公安局、城东镇政府、平东镇政府协办。城东至平东公路城东段改造工程于2006年立项动工,由城东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下来将对代表们提出的梓里村村边至平东安吉寮村村边1公里未施工路段进行调查核实,如该公路路段属于城东至平东公路城东段改造工程建设范围,将大力协调督促城东镇政府尽快完成该路段的建设;如该路段不属于城东至平东公路城东段改造工程建设范围,将争取尽快将该路段列入建设项目计划中。与此同时,下来将加大对该路段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路面车辆超限超载行为。

  六、黎斯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海丰县莲花山北部山区红色旅游开发议案》(06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文广旅体局主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退役军人局、海城镇政府协办。莲花山属海丰北部屏障,紧邻惠东,红色资源十分丰富,有红四师部、布格战地医院、大东门红军洞等红色遗迹。开发海丰红色文化不仅能带动山区经济发展,还能提升海丰整体形象,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目前我县正在编制的《海丰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中将重点对我县红色旅游进行专项规划,对代表们提出的拟建设莲花埔仔洞红色景区项目将提交规划编制项目组进行论证,如符合我县红色旅游发展布局,予以纳入红色旅游专项规划之中,为日后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七、彭小靖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共青团海陆丰地委红楼旧址加强保护、修缮、利用的建议》(07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文广旅体局主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办。共青团海陆丰地方委员会旧址(俗称红楼)位于海丰县海城镇博约街,该旧址为民国时期建造的两层中西合璧式楼房。1925年3月广东国民革命军第一次东征到达海丰后,在这里成立“共青团海陆丰特别支部”,同年底第二次东征胜利后,成立“共青团海陆丰地方委员会”,仍在此办公。1963年海丰县人民委员会颁布其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期为海丰县招待所使用,2009年被鉴定为危楼,停止使用。该旧址是我县重要红色文化旧址之一,对红色文化传承意义重大。2016年9月,我县已邀请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的潮州市建筑设计院对该旧址进行了修缮方案设计。2020年再次完善设计方案,现修缮设计方案已完成,经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修缮工程组织造价预算,下来由财政部门核算。

  八、古日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黄羌林场一点一圈红色之路的议案》(08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文广旅体局主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退役军人局、黄羌林场协办。黄羌林场是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区域,全场共有红二师师部、东江特委、四十九团团部、红二师战壕、海陆紫县苏维埃政府、红军洞、麻竹集体农场等41处省定革命遗址。近年来为充分盘活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规划打造黄羌林场一点一圈红色之路,通过25公里的环场公路将15处革命遗址进行串联,凸显出“中国第一面军旗升起的地方-朝面山”、“苏维埃政权-富足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第一块试验田-麻竹集体农场”3张红色名片,形成一座“开放式的革命历史博物馆”,现已建设了红二师师部、四十九团团部、红二师烈士纪念公园、海陆紫苏维埃政府展览馆、秘书处、印刷处、小旗手墓、石燕陇红军洞等革命旧址和富足园省定红色村。黄羌林场一点一圈红色之路项目通过串联革命旧址,充分活化已有红色资源,带动全县红色旅游,辐射我县北部经济发展,对实现海丰县红色文化新高地定位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县正在编制的《海丰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对黄羌林场一点一圈红色之路规划进行重点考量,争取打造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和红色旅游示范区,成为中国“新红旅”的倡导者、开拓者、引领者、实践者。对于资金缺口问题,将按照省、市、县有关革命老区扶持政策,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九、李小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将梅陇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议案》(09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梅陇农场负责办理。梅陇农场是国有农垦企业,为加快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和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海丰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决策部署,梅陇农场采取内部公开、管办分离的办法,现梅陇农场已下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办、人武部、共青团、妇联、退役军人事务站、司法、医保等社会职能部门。我县印发《关于梅陇农场要求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海府办函〔2020〕267号)文件批复同意梅陇农场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逐步将梅陇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政府统一管理。

  十、彭小靖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帮扶的建议》(10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司法局主办,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协办。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我县一直致力于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帮扶问题,于2011年底-2014年期间,在城东镇鹏辉塑料厂试点招录了26名刑满释放人员,待遇等同社会上其他工厂员工。这批工人参加该厂的生产后较为不稳定,最后也都相继辞职本次安置帮教的效果并不理想。如何合理、充分的安置就业或者过渡性安置就业是一个十分紧迫的现实问题,下来将加大重视力度,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倾斜。向先进地区学习,建立刑释帮教工作驿站,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统一、集中的心理辅导、疏导和劳动就业技能的培训,使刑满释放人员一迈出监狱就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消除抵触情绪,积极向社会靠拢,尽快适应社会正常的工作生活,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增添动力。加大宣传力度,使刑满释放人员家庭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安置帮教工作,多给他们一些鼓励和温暖,使刑满释放人员一出监狱即感受到亲情仍在,消除刑满释放人员敌对情绪和疏远亲人的心理。协调社会相关组织和机构对刑满释放人员加强心理疏导,消除刑满释放人员对社会各组织、机构及其亲人真心关怀的抵触,使刑满释放人员积极配合帮教,尽快掌握部分劳动技能或选对就业门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自食其力,承担起对自己、家庭、社会应尽的社会义务。

  十一、彭炳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海城镇城北社区武德路、育英新村、鑫湖豪庭后面三大排水沟整改的议案》(11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住建局主办,县水务局、海城镇政府协办。海城镇城北社区武德路长约400米,路宽16米,沟宽2-4米,沟深2.5-3米,我县拟将该路段路面、排水、排污、路灯等列入2021年市政改造项目。鑫湖豪庭后面排水沟原为天然沟,起于北环西路至海银路,该沟长约500米,沟宽0.5-4米,深1-4米,现有140米排水沟被人为覆盖,只剩余360米排水沟为露天沟,该段路是原老三环路,现按新的总体规划后该道路已不存在,但旧的排水沟仍然存在并继续运行,该排水沟如需改造,涉及到更改规划、房屋拆迁、征地等诸多问题,下来将组织人员到该路段现场调研,并按实际情况调整规划,由住建部门申请资金后对该排水沟进行疏通清淤。育英新村排水沟为鑫湖豪庭后面排水沟支流,长约180米,沟宽0.5米,沟深1米,该沟所属巷道4米,下来将协调育英新村筹资进行建设。

  十二、彭小靖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海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的议案》(12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住建局主办,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海城镇政府协办。随着县城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人口聚集,每日生活垃圾产生量达到400多吨,给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带来巨大压力。为解决好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问题,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在城东片区、附城片区建设了两座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基本解决了城东、附城片区的生活垃圾转运问题。由于海城片区目前尚未建设符合规范的生活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中转在临时中转场地运作时影响了周边环境,为妥善解决好海城片区生活垃圾中转问题,消除周边环境污染,达到创文创卫标准,下来将争取中转站建设用地,加大建设资金投入,争取早日建成一座日处理量达到200吨以上的生活垃圾转运站。

  十三、吴佩瑶等代表提出的《建议对海城老城区总排洪沟(即向阳沟)进行改造的议案》(13号)办理情况

  海城镇向阳路排洪沟(即向阳沟)起于新安社区办公楼往南约165米处,途经三阳路及向阳路至龙津河,全沟长约350米,沟宽约8-12米,最宽处约20米,沟深约3.5-4米,沟底无硬化,未构筑沟墙。我县每年都对向阳沟进行清淤疏淤,所在社区也聘请专职保洁员每天对向阳沟进行保洁。该排洪沟为县城防涝排洪主沟,现沟里淤泥杂草堆积,严重影响排水,影响城市形象。下来拟将该排洪沟列为2021年市政改造项目,并按程序审批、立项,争取早日实施,切实改善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实现老城区“无缝隙、无积水、全收集、全处理”的最终目标。

  十四、陈学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海城镇辖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的议案》(14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住建局主办,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海城镇政府协办。海城镇主要辖区位于县城繁华的商业中心,人口流动量大,生活垃圾日产量一百多吨,高峰期可达三百吨。为解决好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问题,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在城东片区、附城片区建设了两座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基本解决了城东、附城片区的生活垃圾转运问题。生活垃圾转运站是重要的环工基础,其规划建设和管理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由于海城片区目前尚未建设符合规范的生活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中转在临时中转场地运作,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为妥善解决好海城片区生活垃圾中转问题,消除周边环境污染,达到创文创卫标准,下来将争取中转站建设用地,加大建设资金投入,争取早日建成一座日处理量达到200吨以上的生活垃圾转运站。

  十五、陈建如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从速启动县城二环南路东片“南丰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重新修编立项动工建设的议案》(15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住建局主办,附城镇政府协办。县城二环南路东片市政道路位于附城镇二环南路中河社区大堀排洪沟东侧。该道路东起二环南路海悦名城,南至三环路佳豪明庭南侧。沿途有鹿境小区、海悦名城、富源小区、富兴新区、佳豪明庭等多个居民小区,是数万市民每天生活与工作的必经之地,同时也是贯通县城二环南路与三环路南北大道的重要交通枢纽。该道路分二期实施,第一期工程于2012年由原海丰县公用事业局修建完成,第二期工程由附城镇政府作为业主单位负责承建。由于原设计排洪沟不符合排洪要求,导致工程停工不能如期完成,致使第二期路段至今坑洼不平,给过往群众和周边居民带来不便。下来将考虑按2016年1月7日县政府协调会处理方案实施,即整体划分为两段,划出其中一段约820万元造价的工程量由原中标单位施工建设,剩下一段由附城镇聘请造价单位重新造价按财政预算审核,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投标。

  十六、黎武如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城东镇县城建成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16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住建局主办,县交通运输局、城东镇政府协办。城东镇东盛路、狮山路及狮山二路已被纳入城东镇东片内涝及环境整治工程,总投资5亿元,由城东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城东镇海龙路起于红城大道东至324国道,该路长1.9公里,已完成路面硬化建设,但该路只完成了红城大道东至赤山路段排水设施的建设,其余路段排水设施未建设,下来拟将该路未完成设施建设部分包括道路、排水、排污、绿化、路灯等列为2021年市政改造项目,并按程序审批、立项,争取早日实施。

  十七、李小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船路、尖尾等水闸老化、管理不到位,造成泄咸淡水流失、咸水上田、农作物大面积受咸枯死》(17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县水务局主办,梅陇镇政府、联安镇政府、梅陇农场协办。我县虎头沟、船路、梅尖、硫酸河水闸(称大港水闸)等4座水闸,均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经过多年的运行,经过台风暴雨的冲刷,水闸已严重老化,长期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2008年我县对大港水闸进行维修加固,更换了闸板和启闭设备,联安镇政府落实2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目前该水闸运行正常。我县于2015年组织相关单位对虎头沟、船路、梅尖3座中型水闸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论为四类闸。经专家组评审后,该3座水闸需拆除重建。对此,水闸管理单位及时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上述3宗中型水闸拆除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书并上报省水利厅。由于机构改革,审批权有变更,水闸拆除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于2018年进行修编,并于2019年重新上报。3宗中型水闸拆除重建工程现已列入省建设笼子,我县一直积极跟踪、申报。由于农业生产和排洪需要,该3座水闸不能同时开工建设,故此,我县计划于2021年首先对船路及梅尖水闸进行拆除重建,虎头沟水闸计划于2022年拆除重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梅陇镇政府委托平安洞水库管理单位代为管理以上3座水闸,管理人员共10人,下来将加大力度督促梅陇镇和联安镇落实责任,加强水闸的管理,发挥水闸应有的功能。

  十八、陈治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联安镇自来水收归县供水总公司并网统一管理进度的议案》(18号)办理情况

  此建议由联安镇政府主办,县供水总公司协办。对于联安镇自来水站存在多年运营困难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协调会进行研究。县供水总公司多次对联安镇自来水站的运营管理情况深入调研,制定收管规划方案。联安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联安镇自来水站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争取尽快完成资产评估。下来待第三方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联安镇政府将进一步和县供水公司沟通联系,争取尽快完成联安镇自来水收归县供水总公司并网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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