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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督办省第四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为做好省第四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整改工作,10月30日,副县长罗恒率县城三镇及县公用、环保、水务等单位负责人开展督办工作,要求属地镇和责任单位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推进环境投诉问题加快整改。
副县长罗恒一行先后到附城镇领头山楼邦台水泥加工厂、三环路佳豪明庭旁的排水沟及城东镇东骏花园旁的同发石材加工厂等地,实地督办督察组交办案件,详细了解各地噪音污染、臭气污染等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整改方案和措施。
罗恒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责任传导机制,确保每一级都有明确分工、责任可追溯到人;对投诉集中的问题,要集中予以解决;对交办的案件,要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时间,立即着手进行,同时也要加强检查督促,着力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以交办案件的解决推动我县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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