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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查组到海丰督查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12月14至15日,省新时期精准扶贫对象识别核查专项督查组到我县督查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县长陈德忠等县领导陪同督查。
省新时期精准扶贫对象识别工作专项督查组先后到城东镇平二村、龙岗海丰扶贫产业园、赤石镇新城村、梅陇镇水踏村等地督查我县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据了解,本次督查是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和《广东省扶贫开发监测调查方案》,确保全省新时期精准扶贫识别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为下一步精准扶贫奠定坚实基础。本次核查对象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达到2736元逐户逐人核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达到4000元又高于2736元的,核查率达到70%以上。
督查期间,督查组通过核查贫困户收支情况;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情况;贫困户劳动力培训、就业情况;贫困户农业产业化参与情况;贫困户落实新农保、新农合和五保、低保情况;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村公共服务设施拥有情况;村安全饮用水情况;帮扶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帮扶到村、到户资金情况;扶贫开发工作群众民意测评情况;扶贫开发工作帮扶单位民意测评情况等。
督查组一致认为,我县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成效显著,深圳市龙岗区和汕尾市、海丰县有关单位帮扶措施有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希望我县和各帮扶单位继续努力,加大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谢和治 蔡雪坚)
省新时期精准扶贫对象识别工作专项督查组先后到城东镇平二村、龙岗海丰扶贫产业园、赤石镇新城村、梅陇镇水踏村等地督查我县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据了解,本次督查是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和《广东省扶贫开发监测调查方案》,确保全省新时期精准扶贫识别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为下一步精准扶贫奠定坚实基础。本次核查对象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达到2736元逐户逐人核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达到4000元又高于2736元的,核查率达到70%以上。
督查期间,督查组通过核查贫困户收支情况;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情况;贫困户劳动力培训、就业情况;贫困户农业产业化参与情况;贫困户落实新农保、新农合和五保、低保情况;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村公共服务设施拥有情况;村安全饮用水情况;帮扶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帮扶到村、到户资金情况;扶贫开发工作群众民意测评情况;扶贫开发工作帮扶单位民意测评情况等。
督查组一致认为,我县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成效显著,深圳市龙岗区和汕尾市、海丰县有关单位帮扶措施有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希望我县和各帮扶单位继续努力,加大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谢和治 蔡雪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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