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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30 17:24
  • 来源: 海丰县司法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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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海丰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牢牢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政治统领,不断增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狠抓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强化思想武装,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一年来,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和个人在学习强国等平台自学的形式,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最新理论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在思想上有新感悟、在政治上有新升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党对海丰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深化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统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落实我县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工作有关工作。继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自查整改工作,明确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主体责任,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制定《海丰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同时研究制定台账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压实责任,确保依法治县工作部署的相关工作落地落实。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海法治办〔2023〕7号),要求各镇和县直单位开展自查自评。撰写我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加强全县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的提升,印发培训方案,对全县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开展了我县乡村建设相关情况的专题调研,并形成我县“基层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专题调研的报告。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揭牌仪式,在县委党校挂牌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开展宣传、宣讲、研究、调研等各项活动,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党校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

  当好法治政府建设参谋。一是积极参与接访活动,妥善处理涉诉涉访法律问题。我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深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直接面对面的交流,客观分析上访问题,耐心细致的做群众思想工作和解答相关问题,针对每个诉求提出合法合情的建议,为领导处理好上访问题发挥助手作用。二是发挥政府决策参谋、顾问作用。我局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等文件要求,对县政府领导批转我局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认真进行研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决策依据,充分发挥了县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全县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已办结的2021、2022年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工作,评查结果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并作整改。在推进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时,针对“三项制度”这一板块也作为重点进行推进,进一步推动我县“三项制度”的落实。开展“执法不公、随意执法性、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执法监督六个方面进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通过线上组织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参加非现场执法培训,加强非现场执法的应用,并要求各单位要逐步应用非现场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对所有行政执法单位都进行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2.0版本培训,要求各执法单位在执法全过程运用新平台进行执法,同时加强对各执法单位平台使用的监督。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执法法律综合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制定《海丰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着力推动交通运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走深走实,推动改进和优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

  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秉持“复议为民”的工作思路,积极解决群众法律诉求背后的真实利益诉求,有效化解“官民”纠纷。2023年,全县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4件,已办结127件(含不予受理处理9件;受理并审查结案118件),收结案件数在全市各复议机关中均排名第一,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申请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仅3件,不服率低于3%,而3件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诉讼中,法院已审结案件复议机关均胜诉,胜诉率达100%,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好,成绩显著,受到上级的好评和肯定,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二是严格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关于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举措》,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度县司法局承办涉及县政府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共29件,做到了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百分之百,有效维护政府形象与司法权威。

  (三)优化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民心所向

  推动法律援助服务便民化。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全县各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将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县法律援助处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联系,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便利困难群众办事的地理优势,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推动重点人群服务精准化。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农民工、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对象,护航困难群体。撑起农民工维权保护伞,在法律援助接待窗口优先做好农民工讨薪类案件,全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使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及时快速的有效处理。以未成年人需求为中心,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坚强有力法律援助保障。结合节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持续推进公证便民优化服务。在推出公证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减证便民”措施,切实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

  (四)聚焦法治宣传,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制定《2023年海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确保“八五”普法规划科学制定和顺利实施;确保今年普法有计划、有步骤。积极协调指导各普法成员单位普法工作和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16175人参加省学法考试,参考率99.54%,及格率99.85%,优秀率96.45%。二是持续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组织实施我县第六次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个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报告评议,以此推动全县国家机关建立并落实普法责任制,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三是深入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活动。制定了《2023年海丰县司法局禁毒法治宣传工作方案》、《2023年海丰县司法局禁毒法治宣传工作分工方案》和《海丰县司法局2023年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深入村社区、学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禁毒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禁毒方针、政策、决心及措施;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以“同创禁毒示范城市,共享绿色无毒人生”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禁毒宣传系列活动,公众号《海丰普法》同步开展禁毒法治宣传。四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多场次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为青少年带去了宪法、民法典、交通安全、禁毒、未成人保护、预防未成人犯罪等法律知识。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在全县39个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法治讲座39场次,听课人数7800多人。各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民法典进校园”、“禁毒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为中、小学生开展各类法治教育课122场次。五是开展法治宣传特殊主题活动。以节假日、教育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特殊日子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多个部门举办“三八”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六是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持续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原有1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增加培育、推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个。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培训工作,聘请律师对全县1194名“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七是开展送法进村(社区),助力“百千万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送法进村(社区)普法志愿系列活动。深入村社区,不断提高线上线下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针对村(社区)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助力推进法治海丰建设。

  (五)聚焦基层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制定印发了《海丰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方案》,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开展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健全完善各类矛盾纠纷衔接联动机制,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努力形成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对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及时预警,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同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二是组织开展多场次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    

  稳步推进刑满释放人员风险管控。一是建立组织网络。形成了县、镇、村(居)三级网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四是深入开展对安置帮教对象的重点排查工作。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安置帮教对象列入重点关注对象,由司法所、村(居)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五是认真开展查找未前来报到的刑满释放人员,将刑释人员相关信息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并通报公安局要求协助管控。

  不断改进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核对、及时办理报到登记和入矫手续,按时按规范完成社区矫正对象信息电脑录入工作。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强化检查和指导力度,依法开展监管工作,通过集中分批式点名抽查和随机检查,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管规定的,依法作出训诫、警告或提起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等。加强社区矫正对象限制出入境的报备和边控工作,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民情地图网格化走访指导工作,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水平,积极打造“基地”建设,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教育质量。

  全力落实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聘请55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全县253个村(社区)“全覆盖”配备村居法律顾问。2023年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3551人次,其中开展法治宣传服务814人次,法律咨询2690人次。

  法律服务护航企业更高质量发展。聚焦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和热点问题,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法律体检、解答法律问题等服务工作,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我局重视涉外法律服务,为入园企业介绍可信赖的律师等专业人士,帮助企业降低风险。为企业建立高效有力的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增强了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海丰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锐意改革创新、瞄准目标发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成效不够明显。

  二是干部队伍素质还有待优化提升,各类法治专业人才尤其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能够从事行政复议、法制审核、公证员工作的法治人才和涉外法治人才相对紧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仍需强化。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与广大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仍存在差距,尤其是各镇法律服务工作站、各村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有待进一步优化,服务群众质量水平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是行政执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单位在事实认定、程序规范、证据意识和法律适用等方面仍需提升;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执法规范化和精细化程度还有差距。

       五是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教育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还存在普法不平衡的问题。许多单位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有差距,少数领导干部在履行普法主体责任上没有做到位,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还不够。普法宣传范围也不够全面,一些偏远乡村地区,普法还存在盲点、弱点。

  三、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海丰县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助推实现海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确保海丰司法行政队伍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持续强化司法行政系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拓宽法治人才的引进渠道,力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取得新转变,形成履职为民、齐心奋进的良好风气。

  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要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的实体化运作,以服务基层为重点,着力打造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是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完善“三项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从制度和源头上促进执法规范化,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优化我县法治和营商环境。

  海丰县司法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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