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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9 09:34
  •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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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县财政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推动财政法治取得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0宗,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公开公示15宗,开展行政检查总数为25次。

  县财政局主要法治建设工作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县财政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决落实好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全局干部职工跟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提高全局机关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二是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全局形成“一把手”负责、分管局领导主抓、各股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不折不扣地把法治建设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扎实有序推动法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根据依法治县要求和有关工作安排,制定相关制度规章,加强法治财政工作。今年制定出台《海丰县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海财国资〔2023〕5号),确保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及时、足额上缴县级财政;出台《海丰县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海府办函〔2023〕7号),确保土地储备资金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进一步强化土地储备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成果运用;出台《海丰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海财〔2023〕59号),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的闭环管理机制;出台《海丰县县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 备案 报告的管理规定(试行)》,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修订《海丰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海府办函〔2023〕158号)《海丰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管理办法》(海财〔2023〕44号),严格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修订《海丰县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财政票据使用行为;印发《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二)加强经费保障,持续提供财政资金支持

  保障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为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奋进全国“百强县”提供良好的财力保障。2023年,全县普法经费投入764.81万元,其中:普法专项经费6万元,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47.9万元,法律援助及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资金60.25万元,依法治县专项经费16.16万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249万元,人大立法经费385.5万元。

  (三)注重宣传引导,持续深化法治思想教育

  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件要求,聚焦活动主题,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禁毒法等国家法律。二是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贯《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安全生产法》《保密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发挥学习强国、财学、粤政易等平台作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法治学习。三是通过“双报到双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以群众急难愁盼为导向,深入基层社区和企业,通过发放知识宣传册、上门入户宣传、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规政策相关知识,使普法宣传知识更加深入人心,切实抓好普法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四是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学法平台,发动县财政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系统化学习并参与考试测试。县财政局在本年度测试中,参与人员共114人,参与率100%;其中考试分数90分以上的有112人,优秀率98.2%。

  (四)加强财会监督,持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加强财会监督,强化法治监督,主动作为推动财政权力运行机制透明化、规范化,推进一流法治环境建设;提升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业务能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以及“双监控”专项资金项目整治工作,及时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开展2021年部门决算、2022年部门预算、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全县187个预算单位的公开报告真实、完整、规范;开展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组织295个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单位按时保质报送自评材料;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违规出租出借整顿工作,指导推动27个行政事业单位及时整改到位,规范53宗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开展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检查,坚决杜绝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的情况;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完成对24家“有照无证”企业的问题整改。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每周政府采购项目重点监督机制,深入核查全县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对无预算无资金的项目予以强制下线,不予采购;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2022-2023年度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深入查找问题、落实问题整改,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优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项目异地评审全覆盖”落地落实,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是加强工程审核管理。坚持放管并重,对低于预结算送审额度的工程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根据需要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复核。从严从实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每周组织召开工程审核工作例会抓整体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审核“碰头会”抓审核进度,不定期组织建设有关单位召开工程审核工作协调会抓问题解决。加强与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协同联动,推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切实担负起自身责任。

  四是助推票据管理改革。推动医疗电子票据改革工作从点到面、纵向到底全覆盖,逐步上线公立基层医疗单位的医疗门诊和住院电子票据;推广应用财政电子票据,涵盖非税、资金往来、社团、公益捐赠、医疗、暂扣冻结财物等所有财政票种,覆盖医疗、教育、公安交罚、不动产登记等领域;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内控制度,夯实日常管理基础,认真做好票据计划、票据入库保管、票据发放、票据核销、等方面的基础工作。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2023年,县财政局不断地改进、完善法治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依然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过往开展的普法形式以发放宣传单、播放普法短片等为主,存在单位场地限制、业务工作专业性强等客观因素限制,难以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活动,缺乏互动性、创新性和吸引力,与基层群众更容易接受的趣味性普法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待进一步改进提升。

  二是法治审核人员、普法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财政工作涉及范围较广、专业性较强,同时部分业务普法力量相对薄弱,在兼顾日常财政事务工作的同时,又进行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导致一些工作未能细化到位,需进一步培养法治人才,加大法治人才储备力度,继续加强普法阵地建设。

  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仍需提高,在依法行政的严格要求下,对财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能力与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法人员在案件事实认定、程序规范、证据意识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知识仍需提升,需要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执法业务水平。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县财政局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结合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和县委奋进全国“百强县”的工作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更加积极地工作态度和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精神状态,继续做好财政法治建设谋划、部署和推进工作:

  (一)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执行好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持续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加大宪法、党内法律法规、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学法普法工作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措施;通过开展专题法律讲座、“六进”联合普法、微信线上答题等多样化的形式扩大财政普法宣传面。

  (三)拓展行政执法工作思路,继续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规范完善行业职业工作指引、加强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抽查检查力度等形式,对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审核等工作进行过程监督、严格考核,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四)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针对新法律法规进行再普法培训,做到知法懂法更会用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要求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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