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守正创新,压实各级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紧紧围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积极履行发改职能,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发改建设
一是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刻领会和把握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为目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通过学习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根本立场、正确道路、首要任务、时代使命和工作布局。
二是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在发改工作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类学习培训和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创新学习培训方式,线下线上同时发力,筑牢发改系统党员干部法治信仰之基,提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治水平。
三是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发挥发改工作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精准有效地阐释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让习近平法治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亲自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及时将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发改建设列入年度述职考核中,领导班子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等开展述职述廉述法。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党组学法和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学法培训列入年度计划。
(三)压实法治责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聘请法律顾问,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
将普法与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相结合。续聘了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重大案件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为我局重大决策、重要项目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事项中的参谋作用。
2.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落实政务公开常态化
我局按照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做好政务信息采编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向政府网站供稿,方便干部职工、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阅读了解、收听收看,全面丰富政务公开载体渠道,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截至12月24日,今年来,我局网上共发布66条政务信息,其中通知公告16条、机构设置1条、工作动态35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2条、政策性文件9条、公开年报1条、部门预决算1条。
3.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
按规定报送执法机构基础信息、执法人员名单等,启动应用“两平台”线上办案。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切实履行发展改革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好物资供应和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做好粮油保供稳价、市场价格监测、县级粮油储备监管和重点项目防疫工作。
4.深化“放管服”,推行清单管理制度
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区分准入类型,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实行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对禁止准入事项,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5.营造一流市场环境,推进企业投资落地便利化
全面推广在线办理,充分利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供在线办理服务,实现了“不见面”审批;认真执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等制度,逐步规范和优化在线审批,简化了审批流程,压减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近期,经我局审批的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时限实现了不超过1个工作日。今年以来,我局备案企业投资项目506个,投资153.78亿元;政府投资项目54个,投资385.23亿元。
6.营造一流法治环境,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规范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化建设。今年来,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化建设。继续牵头做好全县“双公示”上报标准更新工作,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在“信用汕尾”网站录入公示工作,截至12月24日,2024年,许可数据83355条,行政处罚数据32114条。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地方政府债务、街道和镇场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做好我县发展改革系统无违法违规证明基本建设投资领域监管信息数据归集工作,定期向市局报送2018年以来因企业违反产业政策、基本建设投资相关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台账和承诺。截至12月24日,海丰县发展改革系统违法违规证明基本建设投资领域监管信息数据台账共0条。
7.营造一流企业招投标便利环境,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效率
一是严格规范保证金收取。严格执行规定,明确各个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收取标准、提交方式等信息。二是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我县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鼓励使用电子保函。三是完善项目台账管理。全面登记造册,积极开展查验工作。
8.强化市场价格监测,保障社会民生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每日组织深入海丰县各城镇涉及消费者日常所需粮油、肉、菜、气等菜市场、超市及燃气公司进行跟踪监测。有效防止相关物资脱销断档和价格异常波动,稳定了市场正常秩序。
二是认真开展各项价格认证工作。认真做好涉刑及扫黑除恶专项案件、政府有关部门征地补偿、涉税涉纪案件等认定工作,对每一个工作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材料、现场勘查、市场调查采价、综合测算等都严格把关,做好每份结论都能公平、公正、科学,与公检法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使价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完成。截至12月初,2024年至今共受理涉刑价格认定405宗,标的约1500万元。
9.加强各安全生产领域监管,保障安全生产
抓好安全储粮、安全能源、安全生产及相关制度的落实,按照“一规定两守则”等有关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储粮、能源、人防安全检查制度,今年度我局对辖区能源、粮食、人防等领域企业共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252次,出动人数668人次,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121个,已落实整改116个。通过全面排查、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整改,有效消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
二、存在主要问题
今年来,我局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但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发改职能工作与法治建设结合不够紧密。我局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仍存在部分职能工作与法治建设"两张皮"现象。具体表现为部分核心业务领域,法治要素融入不充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执行存在薄弱环节。下一步拟建立"法治+业务"双轨并行机制:一是健全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制度,在项目立项阶段嵌入法律可行性论证;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建立发改政策法律合规性评估指标体系;三是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科室年度考核,实行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双否决"制度。
(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亮点特色不够明显的问题。当前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创新驱动力不足的问题,普法宣传活动多局限于传统形式,未能充分体现发改特色。2023年度开展的普法活动中,多采用讲座和线下宣传形式,创新性互动式普法占比少,普法宣传与宏观经济调控、投资管理、能源改革等核心职能结合度不足。对比先进地区经验,在开展"法治护航重大项目"主题实践等方面存在差距。拟通过季度普法成效测评动态调整工作重点,确保法治宣传与业务需求精准对接。
(三)关于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待加强的问题。部分干部存在"重业务指标、轻法治素养"的倾向,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核心法规掌握还不扎实。现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一是实施"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干部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二是推行"以案释法"常态化机制,不定期发放发改系统典型案例读本;三是完善学法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学法积分公开,确保每人年度学法学时达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做好投资项目的备案、立项工作,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打破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强化对专项投资项目的管理,履行监管职责,落实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动态掌握项目执行情况。
(二)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坚持按规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对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要求进行解读,对不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要求进行清理。
(三)进一步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在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中的作用,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水平,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四)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各项工作,认真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加强局内部学法用法,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普法宣传和法律学习培训等活动。
(五)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流程,充分告知办理事项有关信息,保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畅通。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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