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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海城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5-02-24 15:59
  • 来源: 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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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海城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和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动全镇依法治镇不断完善,取得实效。现将海城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召开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等会议,专题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任务,全年开展党委(扩大)会议前集中学习14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12期,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良好风气。

       (二)加强研判分析,践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为加强法治组织架构,海城镇在2024年定期召开了一月一研判的12次政法研判工作会议和不定期的专题讨论会,专注于分析并确定我镇法治建设的核心任务与方向。此外,我们还调整更新专项领导小组成员,旨在进一步推动“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在海城镇的落地落实,以加速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24年共开展各项活动28场次,其中教育活动8场300余人次、公益活动14场700余人次、法律宣传活动6场500余人次,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落实学法制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质。

       一是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学法考试,不断增强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2024年,海城镇国家工作人员参考人数163人,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二是根据普法的相关要求,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高全镇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用法”水平。2024年,海城镇共开展工作人员法律宣传主题教育讲座3场次,参与人数420人次。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健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前置把关作用。在镇级层面,海城镇聘请广东愿力律师事务所郭智明律师为镇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全镇中心重点工作,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2024年,海城镇辖区内24个村(社区)在海城司法所的见证下,分别与广东洋洲律师事务所、广东律成律师事务所、广东元伦律师事务所签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覆盖率100%。充分发挥了法律工作者的积极作用,确保政府行政行为合法有效。2024年,海城镇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服务群众123人次,提供服务48件,接访咨询272件,上法治课96场次。二是推进公共法律工作室建设。以各村(社区)为平台,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100%。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承担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等职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讲法、用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村(社区)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4年,我镇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3408件,办结率高达93.84%,群众好评率达到93%。

       (五)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维护基层社会安定和谐。

       以网格为单元,依托“民情地图”平台,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资源,发挥“6”大力量优势,实现矛盾纠纷全方位调处。一是织密基层治理“一张网”。持续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将全镇划分为1个大网格、24个中网格、187个小网格,配齐187名网格员(专职网格员141名、兼职网格员46名),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覆盖的基层治理网络,最大限度地把基层社会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镇网格系统上报网格事件办结率100%,其中95.5%化解在村级,4.5%化解在镇级以上。二是延伸政法力量“新触角”。有效链接基层社会治理有关职能单位,整合基层解纷力量,健全完善专业性调解组织,以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等形式,提供婚姻家庭、道路交通、金融保险、住建、教育、劳动人事、医疗卫生等行业性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在前端。今年以来,综治中心共受理群众调解纠纷案件50件,目前调解成功50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三是筑牢人民调解“主防线”。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筑牢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全镇共建立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5个、配备调解员87名,今年以来,海城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案件共236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海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秉承“执法公正”的理念,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分批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及为通过考试的人员申领执法证。截至2024年底,申领行政执法证件38人。三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时开展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举办了7场共200多人次参加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指导等,及时协调解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堵点、难点问题,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领全镇党员干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海城镇党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作为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由党委书记担任委员会主任,并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2024年共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会议4次,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会议文件精神,部署本镇法治政府具体工作。

       二是带头学法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坚持发挥率先垂范的引领作用,带领镇领导班子成员持续深入地学习并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024年,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举办了4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专题学习会,旨在全面强化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观念,筑牢其法治思维的基础。

       三是身体力行推进法治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领导亲自带队到村(社区)调解各种重、大、难矛盾纠纷8次,均已化解成功。多次带领平安法治办、社会治理中心、规建执法等部门联合办公,到基层调研,想方设法解决部门工作困难和解决基层综治的突出问题。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海城镇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行政执法制度与队伍建设亟待完善。一方面,行政执法制度尚不完善,难以完全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要求,部分执法环节缺乏明确的操作规范,导致执法随意性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行政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亟待提升,执法行为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足,影响了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这些问题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效能仍需强化提升。一方面,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的运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尚处于探索阶段,未能形成成熟、高效的运行模式。在实际工作中,统筹指挥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导致执法资源的整合与调配不够顺畅,难以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另一方面,部门之间的职责界线仍不够清晰,存在职责交叉或空白地带,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执法效率和权威性。这些问题制约了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的提升,亟须通过进一步优化机制和理顺职责加以解决。

       三是法治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有待提高。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和基层工作者在面对复杂多样的矛盾纠纷时,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不足,缺乏系统性、专业性的培训,导致在矛盾预防和化解过程中,难以有效将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另一方面,矛盾纠纷的预防机制尚未完全健全,源头治理和前端预警能力不足,未能充分做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在多元化解机制的衔接和协调上,还存在部门职责不清、联动不足等问题,影响了矛盾化解的整体效能和法治化水平。这些问题制约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的高质量推进,亟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镇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乘势而上、奋力前行,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制度供给、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奋力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建引领,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2025年,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引,坚持把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紧盯“关键少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时解决法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宣传引领,营造浓厚法治社会氛围。一是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和依法行政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持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二是结合国家宪法日等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普法活动,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三是结合典型案例,探索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作品,提高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法律引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全链条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强化法律顾问服务功能,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治安防控着力在基层,法律服务提供在基层,推动群众诉求快速有效回应。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实现“小服务”推进“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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