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着力推进国土空间要素保障能力提升,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方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重要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实施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学促学的“头雁效应”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扎实做好各项法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局人事变动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召开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听取自然资源管理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困难,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快推动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运行。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调整海丰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县委、县政府审议的重大事项等重大事项决策,积极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确保了重大决策有效实施。
二是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充分听取群众的建议。在局官方网站“征集意见”专栏和县政府公开征集意见平台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征求意见阶段向社会予以公开并听取意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合同、协议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进行认真论证审查,确保合法性。目前,建立了完备制度和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审议。对内部的行政决策已建立了集体讨论制度,法律顾问还参与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议题的讨论研究。
对人事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大宗用地的审核审批、行政处罚、项目招标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坚持民主决策。对应公开出让的土地,严格执行规定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对按规定应公开选取评估机构的地块,严格按照中介超市流程选取中介机构,确保评估价格公平、公证。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不动产登记资料自助查询、为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提供免费测绘、实现“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模式、实现微信扫图功能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是全省率先实现微信扫图功能的县区之一。2021年度办理不动产登记28683宗,一般登记18055宗,一天办结率97.36%;抵押登记10628宗,一天办结率99.29%。免见面受理办理不动产登记21196宗,占总登记量的73.9%,一天办结率99.43%。
实现不动产登记与供电用水燃气联动过户“一站式”办理,启动“不动产登记+供电/用水/燃气”模式,在全市第一个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与供电/供水/燃气联动过户“一站式”办理,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可同步申请办理供电户/用水户/燃气户过户手续,无需再跑供电、供水、燃气部门办理;启动“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登记模式,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免见面办理;实现在政务服务大厅提供自助打证服务,海丰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了自助打证设备,自助打证设备充分运用了互联网人脸识别及二维码扫描等技术,在政务服务大厅提供自助打证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非涉税不动产登记可0.5个工作日办结,最快60分钟内办结,是全市第一个实现自助打证服务的县区;开设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绿色通道,全年为生病住院、居家老人等行动不便群众上门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2次,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实施每月一次走访商品房开发企业,上门为企业解读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如何使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开发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自行在公司通过互联网申请,24小时不打烊。商品房开发企业与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全程免见面。
二是大力推进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实施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二是启用电子证照,推动以电子证照代替纸质材料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目前已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的发放工作,现正在进一步对接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电子证照的制作;三是配合市自然资源局调整统一材料清单及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全流程的审批时限及简化用地审批手续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四是推动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落实设计方案技术审查第三方机构。目前已向县政府申请设计方案技术审查经费。
(三)加强法律实施,规范行政执法
紧密结合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政府职能责任,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行业管理全过程,做到同开展、同部署、互促进。进一步强化了全系统领导和干部职工的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自然资源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保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畅通,行政复议案件能够依法受理、按时办结。在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通过行政复议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纠错功能,既监督和保障下级依法行政,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法治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重点宣传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加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系统法治意识
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重要法治工作,推动宪法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跟进学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法律。按照县司法局要求,动员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参加学习会议、培训班及各类专题业务培训。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海丰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办事。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守国家大政方针的基础上,探讨有利于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发展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中所列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五、2022年法治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宪法学习宣传贯彻。二是立足职能,助力平安建设、营商环境优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各项管理要求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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