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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1-08 09:23
  • 来源: 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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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两个确立”,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与退役军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觉悟和法治意识。8月2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会上,传达了会议精神并部署贯彻落实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进一步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法治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广大群众、退役军人新要求新期待,依法依规解决涉军群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

  (二)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一是1月5日联合海城镇新安社区和海丰县商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志愿活动,11月3日到联河村委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过往的群众发放《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宣传手册,并进行详细解读,让广大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光荣感、自豪感和使命感。二是10月11日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题学习会,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真正把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怀落到实处。三10月24日组织干部职工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集中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片,进一步掌握《退役军人保障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通过借鉴宣传片中通俗易懂的解读方式,为今后向广大退役军人宣传解读政策夯实基础,为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县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概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属下各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把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依法行政,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各项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委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具体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策法规宣传、权益维护、优抚安置、就业创业、双拥褒扬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三)组织学习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加强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强国APP等日常学习,将普法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和通过率100%。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国党史知识竞赛”、“老兵永远跟党走·党旗飘扬在心中”知识竞赛、《退役军人保障法》答题挑战赛、“保密观”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答题,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组织全局妇女同志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反家暴法》法律专题讲座,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组织观看央视专题宣传片《护航之道——总体国家安全观纵横》,贯彻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并张贴宣传海报,筑牢国家安全屏障,通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显示屏循环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7周年”主题海报;在办事大厅的显示屏循环播放“无证明城市”动画宣传片,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组织观看“网络安全宣传周”宣传片,在局大门的LED显示屏循环播放“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宣传图片;在办事大厅的显示屏循环播放“宪法宣传日”宣传片,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排查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各项制度规定办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主动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聘请市律师协会理事、广东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抓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我县目前建成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镇(场)级服务站14个,村(居)级服务站248个。二是持续推进星级示范创建工作。2021年,我县12个镇级服务站、6个300人以上村级服务站持续开展全国示范型及广东省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扎实把海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打造成全国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提升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三是积极做好帮扶援助工作。2021年为我县11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拨付困难退役军人应急救助金共约29万元;结合“六送”活动做好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送上慰问金共约4.7万元。四是积极打造退役军人志愿者品牌。我县现有退役军人红海志愿服务队18支,志愿者164名,2021年为疫情防控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共约1200多小时。五是挂牌成立海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

  2.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进一步提升优抚保障水平。一是2021年为4000多名优抚对象及时足额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金4451.48万元。为优抚对象发放丧葬补助费共83.5万元,为1-6级伤残军人和“两孤”人员发放医疗门诊费补助12.5万元,为142名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费30.46万元。二是在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期间对全县相关单位及4000多名优抚对象、80多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全员慰问,发放慰问金约480多万元、慰问品约47万元,共计约527万元;三是为全县2600多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24名1-6级伤残军人购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四是截至2021年12月底为止,全县共为符合条件的15078户家庭悬挂了光荣牌,完成应悬挂总数的100%。五是为2020年度获得三等功的13名现役军人上门送喜报,并给予慰问和宣扬。六是开展全县40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年度核查确认工作,切实加强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落实“阳光安置”原则,提升安置质量。一是做好“一站式”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工作,2021年度接收退役士兵共162名(其中与部队签订三方协议移交接收2名1至4级伤残精神病退役士兵并为其办理相关优抚待遇)。二是完成4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安置军队随调家属1名。三是发放2020年度178名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共615.672万元。

  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缴工作。截至目前我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初审通过464名,发出缴费通知464份,已补缴人数351名,待安置期视同补缴人数78名,放弃补缴人数35名。

  强化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一是举办2021年度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班并举行专场招聘会,全县共174名退役军人参加培训,30家企业进场揽才,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岗位496个,达成招聘意向退役士兵137名。二是举办职业技能短期培训,2021为30名各年度退役士兵提供培训服务,其中16名退役士兵已取得短期职业技能证书。三是动员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全县共2名退役士兵报读中等职业培训。四是组织100多名退役军人参加县企专场招聘会,30家招聘企业共提供岗位1006个,初步达成工作意向退役士兵50名。

  3.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做好涉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依法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共排查涉军信访事项68宗,化解办结66宗,化解办结率97%。二是成功化解2宗国家部、省厅交办督办的重复信访积案,依法依规处理“服役兵龄证明”问题及依法保护赤坑沙港烈士纪念设施案件。三是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信访维稳、平安建设考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及迎接省级“维稳工作示范点”创建督查验收工作。被市评为“信访维稳示范点”,是全市唯一一个县直机关创建单位,进一步完善市级“维稳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四是做好特别防护期和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值班备勤,落实稳控措施,化解矛盾问题,确保我县涉军信访人员稳定。五是积极协调各责任单位和申请县政府推动18名退役军人安置遗留问题的协调解决。六是落实困难退役军人的帮扶工作,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等124人,常态化帮扶对象26人、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海丰慈善总会)参与帮扶困难退役军人57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共约28万元。集中社会化发放帮扶援助部分困难退役军人、“三属”、特殊优抚对象共614人约65万元。七是开展企业军转干部信息收集核查建档工作,经核查,目前我县符合“企业军转干部身份”共84人,对符合条件的10名生活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发放一次性疾病就医困难补助共10万元,共发放失业企业军转干部申请的最低生活保障约1.6万元。七一、八一期间为全县约80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慰问金共约16万元。

  4.积极开展双拥褒扬宣传工作,营造军民共建浓厚氛围

  一是做好2021年春节、八一慰问部队等相关工作。二是联合县人武部及相关单位,做好2021年海训部队的慰问支前工作。三是做好2021年清明祭奠革命烈士和9·30烈士纪念日祭奠活动。四是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五是联合县人武部走访慰问立功受奖军人家属。六是做好新一轮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为争取再一次获得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县称号打好基础。七是做好零散烈士墓迁入红军烈士陵园安葬的受理审核工作。启动赤坑、可塘烈士纪念碑整修工程。八是落实军休干部待遇,用心用情为9名军队离退休干部做好服务。九是全力支持国防建设,2021年共投入8.2万元加大军供站建设配套设施建设。

  5.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作用

  一是海丰县烈士陵园、海丰县莲花山红军烈士陵园、海丰县革命烈士暨革命斗争史纪念馆发挥好红色教育基地作用,在园区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二是加快推进海丰县革命烈士暨革命斗争史纪念馆升级项目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编制少,经费不足,内设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不利于工作的正常运行与开展。二是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三是信访工作仍然存在“被动维稳”现象,处理手段和方法不够灵活创新。四是与其他部门沟通不够,对退役军人利益诉求方面解决能力欠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推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探索建立社工服务室或“老兵谈心室”。

  三是进一步夯实业务工作。切实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为我县退役军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四是进一步加强能力素质提升。主动适应退役军人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能力。深入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好属地和部门责任,努力提升业务素质能力。

  五是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为我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新起点上奋力谱写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五、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团结带领党组成员,立足工作实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各项工作中。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涉军矛盾纠纷,全力做好来访接待、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走访慰问和困难帮扶,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目标要求,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明确工作职责,立足岗位实际,践行为民服务宗旨,通过加强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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