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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500万(包组二、包组三、包组四)首期专项资金的公示
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500万
(包组二、包组三、包组四)首期专项资金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97号)、《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设实施方案》(海府办函〔2020〕103号)、《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后续500万元使用方案》(海府办函〔2022〕149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局通过招投标,包组二由广东奈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主要负责拓展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和推广区域公用品牌及三个子品牌项目,中标金额为1,475,000元,包组三由海丰县速一尔快递有限公司中标主要负责农特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中标金额为1,476,000元,包组四由汕尾市新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标主要负责县域人才培训体系建设项目,中标金额为988,000元。我局已与三家中标企业签订了《海丰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合同书(服务类)》,根据合同规定,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我局必须向3家中标企业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共1,181,700元。
现将资金拨付及使用方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至7月22日。若有异议,请致电联系以下部门。
驻工信局纪检组:0660-6600090
县科工信局:0660-6855699
县财政局:0660-6622927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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