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丰县电商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互联网+精准扶贫”工作,结合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县42个相对贫困村、119个分散村、片区重点区域和1115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对象,以精准扶贫为主线,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抓手,以贫困农户增收致富为核心,依托农村现有组织资源,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深入推进落实省、市委扶贫攻坚行动的部署,把电子商务扶贫升级为战略,通过加强进村入户电商平台建设、物流配送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手段,帮助相对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从2020年到2021年,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使全县14个镇(场)203个行政村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实现“三有一能”目标,即县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镇(场)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全县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宽带网络全覆盖。
二、目标任务
以国家实施“互联网+”战略为契机,通过财政资金引领,培育农村电商环境,设立电商扶贫试点,建立村级电商服务体系,整合农村优势特色产品、对接市场。到2020年,全县具备条件的村全部完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交易额逐年递增。
2020年:完成建立组织机构、摸清底子、制订方案计划、营造氛围等电商精准扶贫基础工作;全县在运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143家基础上优化建设102家及以上。
2021:全县在运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达到143家及以上。
2021年:各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全县在运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达到143家及以上,行政村覆盖率最少在70%以上,基本实现物流快递到镇(场),覆盖到村,配送能力大幅提高,物流成本显著下降,流通效率极大改善。农民群众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农村工业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电子商务在镇(场)、村的普及应用程度有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与责任分工
(一)实施电商产业扶贫工程。选准连片相对贫困地区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利用电商手段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和规范农村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组织发展。通过开展农村电商创业大赛、承办电商人才培训、组织电商知识下乡等活动,帮助贫困地区开展特色产品品牌培育和电商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农村经纪人、种植大户、农业团体依托平台开展产业化经营;组织消费地交易市场、超市、网络零售企业与平台开展商品预售、包销等供需对接服务。依托平台,整合仓储与物流配送资源,集约化管理,提高仓储物流效率,降低损耗。推动建立标准化生产流程和产品质量认定标准;坚持品牌强农业强工作理念,开展原产地认证,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加强品牌保护工作,扶持本地农产品质量认证企业,把农产品的质量作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重点和优势,让海丰地区的农产品从源头可溯,打造海丰地区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通过多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海丰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宣传与推广,提升海丰特产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京东、阿里在我县农村建设“产地直供”、“产地直发”电商基地,打造海丰土特农产品网上集散地。统筹财政相关资金,在贫困村较多的镇(场)开展电商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发挥电子商务在农产品产业链整合中的作用。
(二)壮大电商经营主体。健全完善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运营和管理,推进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充分利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农村超市等现有资源,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村工程”,积极推广“一村一店”模式。依托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和电商产业园为贫困户开设网店提供策划、培训、客服、代运营等专业服务。对不具备开办网店条件的贫困户,支持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及致富能人开设扶贫网店,帮助代销农特产品(农村工业品),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参与合作。通过专业培训和现场指导帮助贫困户开办网店,销售自产农产品。通过与当地电商企业、帮扶部门开展贫困户网店“一对一”对接,为贫困户网店开设和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帮助贫困户提高网店运营效益。(牵头单位:县科工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三)积极培育网络品牌,提高网销产品质量。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对我县优势农产品进行精细研发和打造包装,支持农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资质的申报认证,提升产品品质、价值和知名度。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人研发改良产品,打造适宜网络销售的特色产品。按照产品特性,设计研发具有我县特色的 “打包式”系列产品,形成特色产品销售联动效应。积极倡导“一村一品”,引导支持各镇至少培育一个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全方位做好贫困户自产农特产品的网销服务,开展农产品防伪溯源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二维码防伪溯源进程,争取实现特色农产品一品一码,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监局、科工局)
(四)加快农村现代快递配送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快递下乡”,多形式、多渠道、多类型发展快递服务业,通过物流补贴、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或扶持快递企业在镇、村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重点支持阿里巴巴农村淘宝等电商平台企业在海丰委托我县快递企业发展的自有物流,打造完备的农村现代物流配套体系,为电商扶贫打通脉络。(牵头单位:县科工局,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驻海丰办、发改局、财政局)
(五)建立电商扶贫人才培训机制。建立电商人才实务培训体系。以高端植入、不拒低配的工作思路,制定“星火培训”方案,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构建由人社、经促、扶贫、农业、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各镇(场)电商培训中心、专业培训机构、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初、中、高三级层次电商扶贫人才培训体系,每年培养运营、美工、摄影、客服等电子商务实务人才不低于500名,培训达到5000人次以上,重点培养农村电商带头人来传帮带贫困户、“两后生”、残疾人等帮扶对象和精准扶贫对象,增强对产品营销、网店装修、售后服务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强化公益性、普适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初(低)级的广泛培训由本县各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对接人社局,申请开展运营、PS、摄影、图像设计等电商相关免费课程,不足部分由扶贫办、经促局投入;中级培训由专业的第三方培训机构或职业学校制定网上教学视频与实操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高级的重点培训由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和电商大卖家共同参与培训,提升网店的数据化运营能力。中高级培训费用由专项资金全额投入。(牵头单位:县科工局,配合单位:人社局、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企业)
(六)建立网货供应平台。一是积极开展特色农业提质增效活动,组织指导贫困地区群众按照行业标准生产优质产品。培育我县现有适销黄羌虎噉金针菜、莲花绿茶、西坑绿茶、平东生姜、公平牛肉干、后门海产干品、联安(赤坑)优质大米、番薯等农特产品成为电商品牌进驻网货供应平台;扶持引导深加工企业开发一批优质网货,建立农产品网货供应平台,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电商品牌,为网店提供丰富充足标准化的高品质货源。二是建立农村工业品网货供应平台。扶持引导农村企业生产适销工业品,引导海丰的乡镇企业以一厂开发生产两三款网销产品(经过前期调研,海丰的饰品、服装、女鞋等企业都愿开发生产网销产品),整合进驻建立的工业品网货供应平台,为网店提供丰富充足的高品质适销货源。各职能部门派出专业人员,进驻县镇供货平台,开展质量监督、产品认证等相关服务。(牵头单位:县科工局,配合单位:各镇(场))
(七)着力培育多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培育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方式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面对海丰众多分布在各行政村中的63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贫困群体加入专业合作社,抱团取暖,集聚资金,政府给予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扶持;使文盲不会从事电子商务营销工作的贫困群体也能参与到电子商务配套工作中来,分享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红利。(牵头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人社局、科工局)
(八)开展乡村旅游扶贫。按照“旅游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旅游发展”的思路,以乡村旅游为载体,以脱贫为目的,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产业(观光农业)、做特做优现代农业、做精做美城乡环境,合力推进精准扶贫和城乡统筹发展,提升乡村旅游水平和档次,加快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发展的大好机遇,面对公众广泛接受的乡村休闲度假消费时代,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围绕我县乡村旅游资源和“吃住行游购娱”要素,通过运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制作全县农家乐分布情况的电子地图,同时采集农家乐基本信息,使其风景、饮食、娱乐等各方面的特色尽在其中,一目了然,串点连线宣传营销农业乡村一至二日游精品线路,塑造品牌优势、增强区域吸引力。实施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乡村旅游功能,在环境营造、基础设施等方面满足乡村旅游功能发展需求,既方便城市百姓的出行,又让农家乐获得广泛的客源,实现城市与农村的互动,促进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带动农村事业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配合单位:科工局)
(九)建立以电子商务为主的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营运模式以创业者主导和专家指导相结合;项目营运和创业实训相结合,建设1个“产、学、研”为一体,培训、实训、孵化一条龙的综合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争取获批建设,由深圳对口帮扶汕尾龙岗指挥部负责建设,县民营企业中心负责管理。通过创业意识培训与创业能力培训将贫困人口(农民工)创业者也纳入实训对象中,对通过实训与创业项目评估的创业者进行系统孵化,进一步形成一套操作性、实用性强的企业创业辅导实施方案,实训孵化基地每年至少扶持50名贫困人口(农民工)自主成功创业,带动千人以上就业。(牵头单位:县科工局,配合单位:人社局)
(十)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宽带进乡入村和光纤到村速度,支持电信基础运营商及铁塔公司通过增设基站和技术升级方式提高4G网络农村覆盖范围,有线宽带和无限网络建设共同推进,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县所有镇、村的农村高速信息网络。(牵头单位:县科工局,配合单位:住建局、海丰联通公司、海丰移动公司、海丰电信公司、海丰铁塔公司)
(十一)加大金融配套扶持力度。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引导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小微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担保。对从事电商的贫困户小微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的小额信贷支持,政府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对有发展电子商务意愿的贫困户免费培训,对贫困户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等支持。(牵头单位:县金融办,配合单位:财政局、扶贫办、科工局)
(十二)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做好电商典型示范引领工作,为贫困网商提供示范和各项培训服务。抓好电商示范镇电商示范村建设。每个镇(场)选择1-2个村,开展电商扶贫示范点建设。通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快电子商务向农村覆盖。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提升我县电商扶贫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县科工局,配合单位:农业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全县电商扶贫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全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电子商务扶贫工作,制定推动电商扶贫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建立促进电商扶贫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电商扶贫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电商扶贫收到实效。各镇(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村书记要亲自抓,开展宣传,组织动员,优选人员,在村部安排经营场所,做好此项工作的服务协调工作,逐步形成政府、镇(场)、驻村工作队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县电商扶贫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保障力度。县财政要把全县电商扶贫工作列为当年预算项目。县直各部门要围绕电商扶贫重点工作,立足自身职责,加强联络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营造宣传氛围。在海丰电视台、海丰报、海丰市民网等媒体开辟电商扶贫专栏,宣传电商扶贫相关政策、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对电商扶贫工作中涌现的创业能人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作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电子商务知识以及电商扶贫政策措施活动,营造电商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建立考核奖惩评价体系。把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县扶贫办、经促局等部门建立健全电商扶贫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镇(场)和部门落实电子商务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等方面的督查。把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纳入扶贫工作考核体系,与其他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重点考核网店数、销售量、交易额及带动贫困户外销农特产品(农村工业品),以及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情况。对在电商扶贫工作中成效突出的“明星网店”和“诚信网店”给予奖励,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海丰电商扶贫形象的不良行为,县市监局等部门要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予以惩罚。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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