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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扶持项目的通知
  • 2020-10-28 18:5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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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镇有关企业:

根据《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海丰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工作指引》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海丰县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扶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海丰县:海城、附城、城东、联安、梅陇、公平、平东、黄羌、可塘、赤坑、陶河、大湖等12个镇的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建设及运营服务。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3日

三、申报条件

1.依法在海丰县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个体户资格的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有一定的电子商务运营能力,网店在2020年1-9月销售订单为1000单以上或网络零售额为10万元以上。

四、支持标准

每个镇补贴10万元建设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运营期3年,不足部分由各镇自行配套资金;

五、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范围:

1、加强宣传。向村民宣传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提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培训,培育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

2、网上代买代卖。帮助村民网上购物,并协助解决购物过程产生的纠纷等问题。收集当地特色农产品,汇总后对外发布信息、销售。

3、便民服务。为村民提供水、电、宽带、话费等生活网上缴费,代收代发快递、车票代购、酒店预定、本地资讯等服务。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小额取现、生产贷款等服务。对外发布镇级电商站点各项服务内容。

4、创业服务。组织当地青年参加网上创业就业学习、交流,营造氛围,培育人才。

5、生产服务。与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依托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网上销售,开展技术指导。

6、依照当地情况其他增值服务。

六、镇级服务站点加强工作要求:

在以上具体工作要求、服务范围要求基础上,根据海丰电商发展的需求,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特殊情况可申请降低面积要求)。

2、具备产品展示销售区域(O2O体验馆)。

3、为本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工作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业务咨询、经验交流、商贸流通、快递物流、电商项目策划等业务联动服务,形成本镇镇村服务网络的枢纽中心。

4、在建设完成后的运营,需与全县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运营方合作运营,完成站点的数据对接,形成县、镇、村服务网络。

5、设备基础配置要求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一、门面项目

1

店招项目

4厘铝塑板,方管铁架、防锈处理,不干胶贴纸做字每个13c㎡

2

形象铭牌

按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要求制作, 每个0.744㎡

3

宣传画

采用KT板,长0.6m*宽0.9m,并附彩色写真

二、室内项目

1

农产品展示柜

墙体1.8厚度免漆板展柜,每个3㎡(长1.5m*宽2m)

2

形象背板

4厘铝塑板,不干胶贴纸做字,每个3㎡(长1.5m*宽2m)

3

室内铭牌

服务制度、服务内容、流程、产品宣传等,每组不少于5个,长0.6m*宽0.9m

4

消防器材

2KG普通干粉灭火器,要求每年年检一次,并培训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5

整体装修

统一所有镇级服务站点风格

三、办公设备

1

打印机

激光打印传真复印网络一体机

2

电视

50寸或以上液晶高清电视

3

扫描枪

支持条形码、二维码扫描,有线

4

台式电脑

参照或相当于I3或以上处理器、4G以上内存、500G以上硬盘、17寸以上显示器

5

LED门楣

能不间断播放文字,每个2㎡

6

路由器

无线路由器

7

监控系统

2个普通摄像头,1个普通麦克风,满足电商点能实现实时音频视频的要求

8

办公桌椅

实木电脑桌椅

四、服务设备

1

重型货架

500KG/层超强载重,高200cm*宽150cm*深50cm

2

轻型货架

200KG/层轻型载重, 高200cm*宽150cm*深50cm

3

打单机

热敏打印、打印精度200dpi以上

五、培训设备

1

配套桌凳

能满足不少于20人培训

七、申请材料

1.电子商务发展重点项目申请表(附件1);

2.申请报告(可参考附件2);

3.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承诺书(附件3);

4.企业申请单位需信用中国平台下载的单位信用信息;个体户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5.镇推荐文件等;

6.项目建筑面积证明材料;

八、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需如实提供各项申请材料,材料内容按照先必备材料、后特定材料的顺序排版,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对申报材料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商务股,以免申报材料出现错误。

2.各镇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宣传,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指导有关单位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认真把关,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咨询电话:0660-6622713(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商务股)、0660-6855999(县电商办)。

海丰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

电子商务发展重点项目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详细地址

官方网站

(网店网址)

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职务

手机

email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email

申报项目类型

一、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类申报单位填写以下相应内容

计划设置

功能分区

□电商孵化聚集区 □包装分拣区  □生活配套服务区 □电商培训区  □摄影美工区

□农产品检验中心 □电商运营服务区 □产品展示厅  □仓储物流中心 □会议室

建筑面积

总面积       平方米,其中,仓储面积       平方米。

从业人数

合计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服务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

项目投入情况

实际投入费用         万元。

年度电子商务业务情况

年电子商务发货总量      万单,电子商务销售额       万元。

政府主管部门信息

姓名

部门

职务

手机

固话

电子邮件

初审单位意见(镇)

初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镇级电商服务站点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概况

1.当地特色产业情况。

2.当地目前电子商务产业规模。

(二)项目建设发展概况(需附项目相关照片)

1.服务站点运营团队基本情况。

2.拟建立电商服务站点的场地情况(含内外部现场照片)。

3.服务站点拟建立的功能区域。

4.服务站点建设资金使用计划。

(三)下阶段发展目标和主要举措

1.服务站点电商发展近期目标、中远期目标。

2.服务站点的主要制度及保障措施。

(四)申请人已开展电商相关业务的佐证材料

如:线上网店页面截图、线上订单数据、已签订的电商服务合同、电商相关活动照片、业务宣传资料、媒体报道等具备电商服务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3

信用承诺书

在申请            项目中,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对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相关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遵守信息公示相关规定;

(五)承诺入选为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运营服务商后,按照本通知第五和第六点的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建设标准、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开展建设及运营服务;

(六)同意将自身信用信息和信用承诺纳入海丰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七)违背承诺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八)同意将承诺内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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