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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肯定我县贯彻落实《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
5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国华率队到我县开展《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肯定我县贯彻落实工作。县领导孟强、陈岳文等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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