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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丰县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 2022-08-18 18:46
  • 来源: 县乡村振兴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汕尾市乡村振兴局 中共汕尾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乡振局〔2022〕3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县乡村振兴局草拟了《海丰县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9月17日

    受理单位:海丰县乡村振兴局

    受理电话:0660-6623105



海丰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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