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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海丰县防贫监测对象产业就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代拟稿)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有劳动能力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自主稳定脱贫的积极性,激励其通过发展生产、积极就业创业,实现增收防止返贫目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期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我局结合本县实际,草拟了《海丰县防贫监测对象产业就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代拟稿),按程序征求了各镇(场)、县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对该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7日
受理单位:海丰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660-6623105
附件:海丰县防贫监测对象产业就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代拟稿).docx
海丰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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