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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部署开展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 2017-09-13 16:06
  • 来源: 广东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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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食品标签说明书“非常声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食品名称和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者保健作用,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有三项内容:一是普通食品名称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医学术语、保健功能名称、人体器官名称等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者保健作用的。二是普通食品标签、说明书中含有虚假内容的;或者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保健作用内容的;或者标注的内容容易与药品、保健食品混淆的。三是假冒保健食品标识或者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
《通知》要求,要以固体饮料、饮品、压片糖果、袋泡茶等与保健食品易混淆的食品生产企业为检查重点,特别要针对企业名称中含有药业、医药、生物科技、保健(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排查;要以药品零售企业兼营食品的经营单位,特别是非中心城区的单体药店和中小连锁药店为重点。重点检查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含有虚假内容,声称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或治疗作用,普通食品声称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功能。检查是否存在食品假冒药品或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假冒保健食品标识或者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
      《通知》要求,对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声称”问题,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从重从严查处,着力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要主动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和案件查处情况等信息,重大违法案件信息要主动通过当地主流媒体曝光,并在公众网、微博、微信等媒介发布预警信息,震慑违法生产经营者,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强化社会监督,有效遏制食品非法声称行为。(省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保健食品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药品流通处、稽查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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