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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春节节前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第59期?总93期)
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2017年春节节前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5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共506批次,其中10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
(一)肉制品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潮州市湘桥区金日腊味食品厂2016年10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160克/袋的广式腊肠,检出山梨酸;2.标示为潮州市湘桥区金日腊味食品厂2016年10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160克/袋的广式腊肠,检出山梨酸;3.标示为潮州市湘桥区金日腊味食品厂2016年10月24日生产的规格为160克/袋的广式腊肠,检出山梨酸。
(二)饮料不合格1批次:1.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天天一泉饮用水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6日生产的规格为18L/桶的天天一泉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三)酒类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吴川市江南酒厂2016年1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600ml/瓶,56%vol的56°台湾高粱酒,氰化物超标;2.标示为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潮兴酒厂2016年8月21日生产的规格为610ml/瓶;28%vol的红米酒,酒精度不达标。
(四)糕点不合格4批次:1.标示为广州市耿兴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90克(g)/袋的红豆沙司面包,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2.标示为闽峰食品厂2016年10月23日生产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豆蓉饼,酸价超标;3.标示为汕头市苏南糖果厂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6日生产的规格为300克/盒的麻薄酥(烘烤类糕点),大肠菌群超标;4.标示为东莞市麻涌丰润谷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6日生产的规格为90克/袋的尚谷食代(椰奶味),酸价超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一)肉制品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潮州市湘桥区金日腊味食品厂2016年10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160克/袋的广式腊肠,检出山梨酸;2.标示为潮州市湘桥区金日腊味食品厂2016年10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160克/袋的广式腊肠,检出山梨酸;3.标示为潮州市湘桥区金日腊味食品厂2016年10月24日生产的规格为160克/袋的广式腊肠,检出山梨酸。
(二)饮料不合格1批次:1.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天天一泉饮用水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6日生产的规格为18L/桶的天天一泉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三)酒类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吴川市江南酒厂2016年1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600ml/瓶,56%vol的56°台湾高粱酒,氰化物超标;2.标示为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潮兴酒厂2016年8月21日生产的规格为610ml/瓶;28%vol的红米酒,酒精度不达标。
(四)糕点不合格4批次:1.标示为广州市耿兴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90克(g)/袋的红豆沙司面包,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2.标示为闽峰食品厂2016年10月23日生产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豆蓉饼,酸价超标;3.标示为汕头市苏南糖果厂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6日生产的规格为300克/盒的麻薄酥(烘烤类糕点),大肠菌群超标;4.标示为东莞市麻涌丰润谷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6日生产的规格为90克/袋的尚谷食代(椰奶味),酸价超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1月12日
2017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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