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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的公告
  • 2021-03-04 09:17
  • 来源: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为统一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案件处罚标准,落实最严格的处罚的同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大家就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性和公平性竞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gdmpa_zfjdc@gd.gov.cn

  2.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处

  附件: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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