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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海丰县委宣传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整改)
中共海丰县委宣传部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2万元,占97.59%;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占2.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9.32万元,2015年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出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部门到我县交流座谈等费用。2015年,机关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4批次,接待人数共25人。主要包括上级及兄弟部门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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