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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机构和个人来穗 开养老院可享资助
近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民政部门联席会议在广州召开。笔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港澳机构和个人来广州开养老院可享受资助,现在广州已有一家此类机构。
会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社会福利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局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并将开展提升养老服务质素等11项共同行动项目。
广州市已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备案管理,境外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对来广州市举办民办养老机构的港澳组织和个人给予同等资助,并纳入委托专业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督导、护理员培训、消防安全巡查等服务的范围。
目前,香港居民在广州市登记成立的全市性民间机构有1家(广州市红升侨颐养老院),对加强穗港澳养老服务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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