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海丰县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发布最新政务信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1)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县教育局积极推进局信息中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3年,县教育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应公开数达到100%。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在政府网站上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共24条。一是公开教育精准扶贫。县教育局公开了2023年全县教育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生活费补助标准及资金发放情况、困难幼儿资助标准、非寄宿生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普通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来源、生源地贷款申请程序等信息。二是公开招生政策。县教育局公开了海丰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招生信息。三是公开学校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县教育局公开了2023年度全县学校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等信息。四是公开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情况。县教育局公开了被依法取缔的无证民办幼儿园名单和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名单等信息。五是公开中小学信息。县教育局公布了辖区学校的动态,招生及各校财务等信息。
(二)政策公布情况
2023年,县教育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海丰县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海丰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实现教育政策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三)舆情回应情况
县教育局积极应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信息沟通平台,回应社会关切、百姓关注的话题,努力实现教育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据统计,2023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投诉、咨询、建议等12345热线工单691件,办结工单658件,办结率95%。同时,我局受理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和广东省教育厅信访管理系统信访件66件,办结62件,办结率93%。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无社会团体及个人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教育局所进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服务和办理事项全是免费的,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及减免。
(六)载体建设情况
为更公开透明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县教育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一是抓媒体公开。对民生工程、评优评选、招生考试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都及时通过县电视台、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报道,让群众广为知晓。二是抓信用公开。将无证民办幼儿园取缔、教师辞职申请批复、解除教师聘用合同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做到权力运行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县教育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存在实际工作中对《条例》的理解还不够深刻、把握还不够到位;部分股室重视程度还不够,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总量不够多、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尚不够健全等问题。2023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不断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落实分工总结的情况:海丰县教育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好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教育局股室工作考核。具体公开工作由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教育局电教站在技术上给予配合。局机关各股室、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
海丰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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