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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 2021-08-25 10:52
  • 来源: 海丰县教育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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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校内课后服务

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汕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汕教〔2019〕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丰县实际,我已制定《海丰县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并拟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现公开征集第三方机构进入校内课后服务平台,公告如下:

一、第三方机构的定义

本公告的第三方机构主要指提供素质提升课程的培训机构(含语言艺术类、体育类、科技与创新类等)。

二、征集时间

2021825-831日。

三、基本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须是持有广东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者持有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的机构。

(二)第三方机构要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无违规办学或非法办学,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素质提升课程服务。

(三)第三方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符合有关部门要求,应低于市场同类课程价格。

(四)第三方机构核心管理人员以及聘任的专职、兼职教师必须具备教学资质。

(五)第三方机构的课程设置与师资、经营范围匹配,课程内容有特色。

(六)第三方机构具有社会知名度,家长口碑好。

四、引入流程

(一)审核入库。有意向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提供资料后,由教育局民办教育专家评议组对第三方机构开展初审,由教育局校内课后服务领导小组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第三方机构,经网上公示后,进入第三方机构信息库。

(二)甄选机构。第三方机构进入机构信息库后,由各学校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学校传统项目和学生需求,甄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名单公示无异后,给予引入并报教育局备案。

(三)签订协议。被引入的第三方机构,须与学校、家长委员会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收费、安全措施、方权利等。

五、需提交资料

有意向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需提交下列电子版资料和纸质版资料,按顺序编号排好,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引入申请表》(见附件)提交。资料清单包括:

1.申请表格(见附件);

2.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机构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机构年审或抽查的情况资料;

6.提供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机构概况、培养目标、服务项目、师资队伍、课程特色、社会成效、收费等;或提供课后服务宣传图片、宣传画册,内容包括:机构简介、培养目标、服务项目、师资队伍、课程特色、社会成效、收费等文字和图片资料。

7.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8.聘请教师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教学资格证明(教师证或教练证);

9.机构的办学成效(机构社会影响力或学生的获奖情况);

10.培训机构所在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11.开办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

12.培训机构所在场地取得消防验收的证明材料。

其中,电子版资料请发送到abc6624162@126.com(邮件标题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xxx报名资料”),纸质版资料请在825-8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提交到教育局四楼基础教育和信息化股,逾期提交视为无效申请。(联系人:龙信荣;联系电话:6604613

附件:海丰县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引入申请表.doc



海丰县教育局   

20218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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